海洋经济在召唤——我区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区的调查、思考与建议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16日    浏览次数:1970    文章来源:广西日报    文章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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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开篇语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将成为国家和地方“十三五”规划的一个重点领域,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引擎。

年初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在新的历史时期 “三个定位”,即着力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区域发展的战略支点和“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这一新使命、新定位,不仅涵盖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双核驱动”发展战略,而且将其提升到顶层设计的新高度。

广西优势在海,希望在海,潜力在海。北部湾、南海的广阔海洋,正是广西乘“一带一路”东风大有可为的战略空间,更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优势。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战略部署,提升海洋产业地位,谋划海洋经济发展蓝图,提高海洋经济发展质量与效益,实现海洋经济跨越式发展,建设海洋经济强区,是拓展广西经济发展空间的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

作为自治区主要涉海管理部门之一,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根据国家中长期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充分把握广西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对广西怎样更好更快地发展海洋经济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对建设海洋经济强区提出了系统而有价值的思考和建议,引起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可望在“十三五”规划和实际工作中落到实处。

全区水产畜牧兽医系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的指示精神,转变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建设海洋经济强区的认识,进一步明确打造千亿元现代海洋渔业的思路,并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今天,我们特以整版篇幅,组织刊登这组专题报道,敬请关注。

A  现状:海洋经济成新增长点

近年来,我区提出并实施建设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战略,促进了海洋经济快速发展。2014年广西海洋经济生产总值926亿元,比上年增长9.1%。

“十一五”以来,我区以石化、冶金、能源、粮油加工为代表的临海工业得到快速发展,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正在崛起,临海产业园区及物流中心、商贸基地等建设蓬勃展开,产业园区产业集聚效应逐渐显现。现代海洋渔业发展加快,远洋渔业实力逐步增强,海水养殖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优势产品产业集中度得到提升,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更趋优化,养殖业已然成为渔业生产发展的主导力量。2014年全区海洋渔业实现增加值184亿元,比上年增长7.6%;我区主要海洋产业中,海洋渔业比重约占37%,成为海洋经济重要支柱产业。

与此同时,我区用海保障和海域使用管理能力不断增强,海洋环境监管体系逐步健全,海洋预报减灾功能持续显现,海洋执法监察能力进一步提高。

B  差距:总量小 结构弱 挑战多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海洋经济增速快于国民经济增速,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明显加快,海洋产业成为沿海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地位越来越重要。据初步核算,2014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近6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7%,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4%,同年广西海洋生产总值仅占地区生产总值的5.9%,相差3.5个百分点。

广东、山东、上海、福建、浙江、江苏、天津和辽宁等省(市)海洋经济总值2013年均已超过4000亿元。2014年,广东、山东海洋生产总值高达1.35万亿元和1.04万亿元,福建为6400亿元,浙江、江苏、天津等省(市)在5000亿元以上,这些省(市)开步迈向海洋经济强省。

相比之下,广西2014年海洋经济总值还没到1000亿元,总量过小,差距较大。从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看,2011年天津31.1%、上海29.3%、海南25.9%、福建24.4%、山东17.7%、广东17.3%、辽宁15.1%、浙江14.0%,而广西同年仅占5.2%。

2014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226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7049万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9661万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5.4∶45.1∶49.5。同年广西海洋生产总值第一产业增加值166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357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403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17.9∶38.6∶43.5,二三产比重分别相差6.5和6个百分点。

沿海先进省市海洋经济发展迅猛,与他们及时对海洋开发战略予以准确定位和规划实施有密切关系。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 沿海很多省(市)相继把海洋经济列为地区发展战略。辽宁、山东、广东、海南相继提出建设“海上辽宁”“海上一个山东,陆地一个山东”“海洋大省”“海洋经济强省”等明确目标。

目前,广西传统海洋产业仍处于粗放型发展阶段,其中海洋渔业中传统发展方式还占据主导地位,远洋渔业和高新养殖技术产业规模小,海水养殖技术水平较低,生产手段落后,优势特色品种养殖尚未形成规模化、产业化,大规模的海产品集散交易市场也没形成,产品精深加工率不高,进入市场的产品主要是初级产品,产值链短,附加值低。其他一些海洋经济产业也存在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粗放、规划布局重点不突出、产业集中度低、特色不分明等问题。

据评估,在沿海11个省市自治区中,广西海洋科技综合竞争力排名第8,其中海洋科技实力竞争力和海洋科技工作能力竞争力均排名第9,只有海洋科研效率竞争力排名较高位居第5,海洋科研能力薄弱问题突出。

海洋环境和资源问题越来越突出,对广西海洋经济发展形成挑战。行业用海矛盾影响海域综合开发效益,开发利用不合理又造成海洋环境破坏和严重资源浪费。

海洋管理体制与海洋经济发展也不相称。广西涉海部门较多,存在多头管理现象,缺乏一个职能集中、统筹协调的海洋经济管理体制。而在沿海11个省市中,大都已将关系密切且职责相近的海洋管理与渔业管理整合为海洋渔业职能部门,妥善解决了职能交叉、管理混乱、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等问题,大大提高了管理效能,有力促进了海洋经济发展。

C  追赶:优势大 基础实 定位高

当前,广西面临的发展机遇叠加,政策优势明显,特别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扎实推进,更是为广西加快把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生态优势、政策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抓住机遇,科学谋划、精心运作完全可能借助后发优势赶追先进,实现后来居上。

广西位居中国大陆东、中、西三大地带交汇点,沿海处于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和东盟经济圈结合部,发展海洋经济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和区位优势。

广西海岸线处于中国大陆岸线西南端,全长1628.59公里,在全国11个沿海省份中排名第6,可供开发的海域面积6.28万平方公里,拥有丰富而有待开发的海洋生物、海水化学、海洋油气及矿产、海洋空间、海洋能源、港口航运、滨海旅游等禀赋丰裕的天然资源,海洋资源优势巨大。

广西同时享有民族区域自治、西部大开发、沿海和边境地区等多重优惠政策,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先后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务院还发布加快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市场体系建设、重大项目布局、推进兴边富民与开放合作等方面也给予广西很大支持。这些政策涉及范围广,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而且相互补充叠加,形成广西海洋经济跨越式发展的独特政策优势。

近年来广西与东盟国家的“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不断加强,连续10多年在南宁成功举办的中国-东盟博览会越来越兴旺,广西与东盟贸易额多年以年均30%以上速度高增长,东盟已成为广西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二大利用外资来源地和广西企业“走出去”的重点地区。加之沿海港口群体系的构建,以及以钦州市为基地的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的建立,形成了中国-东盟海上合作的新机制。所有这些,都为广西加强与东盟国家的海洋合作、发展临海产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广西与东盟陆海相连,也是我国“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之一。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西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广西要发挥与东盟国家陆海相连的独特优势,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对广西寄望之重、期许之大、定位之高,前所未有。

D  政策建议:支持引导 双管齐下

“十二五”即将收官,“十三五”接踵将至,根据党中央赋予的战略定位,科学谋划广西海洋经济发展战略,需要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广西发展海洋经济的大思路、大逻辑,大致可以这样理清:一是做好海洋经济发展顶层设计,主动对接、积极服务国家战略;二是把广西海洋经济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大框架中精心谋划;三是把发展海洋经济提升到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地位,纳入“十三五”规划进行重点布局;四是地区经济结构调整上,充分发挥沿海地区带动全区经济发展的“龙头”作用。

广西海洋产业发展的优先领域,应是提升优化现代海洋渔业,大力发展滨海旅游、海洋交通运输物流等海洋第三产业,做大做强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在培育这些蓝色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同时,着力培植海洋生物、海洋新能源与矿产、海水综合利用、海洋环保与社会服务等海洋新兴产业,努力加大对海洋科技和海洋教育的投入,建立健全我区海洋综合管理体系。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产生了“海洋国土”概念,一国的海洋国土不仅包括拥有完全主权的内水和领海,还包括其拥有管辖权和主权权利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广西管辖海域面积6.28万平方公里,相当于全区陆地面积1/4多。近年,广西才从“八山一水一分田”的旧认识,转变为“八山一水一分田,再加一片海”的新认识。

从政府角度出发,广西发展海洋经济的产业政策可分为支持性海洋产业政策和引导性海洋产业政策。

●支持性海洋产业政策建议

支持性海洋产业政策旨在为海洋产业提供一个坚实的发展基础,为海洋产业的发展打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1.大力扶持战略性新兴海洋产业发展,以改善我区目前海洋产业发展层次较低的状况。一是优化临海产业和临港产业的布局,科学界定临海产业、临港产业的内涵及其与海洋产业的关系,积极探索临海产业、临港产业合理布局与空间资源科学配置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优化地区结构,提升整体效益。二是优化传统渔业,发展高效渔业、特色渔业、生态渔业和远洋捕捞,提升渔业现代化水平,增强产业竞争力。三是重点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制药及生物制品、海洋再生能源、海洋新材料、海水综合利用、海洋节能环保等海洋新兴产业,将新兴产业培育成为海洋经济发展新支柱。

2.制定完善的海洋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以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合理布局海洋产业。尽快编制包括海水养殖、海水利用、海洋新能源开发、海洋旅游等领域具体规划。建立健全海洋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完善相关的财政政策、投融资政策,并抓紧制定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在财政政策方面,结合海洋经济发展规划,通过财政补贴、政府低息贷款、财政直接投资等方式,加大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海水养殖、远洋渔业和海洋新能源开发等战略新兴海洋产业的支持力度。在投融资政策方面,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和金融机构等投资海洋产业,尽快形成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民间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的投融资格局;支持有实力的涉海企业上市融资,并考虑建立促进海洋产业发展的专项基金,加大对海洋科技的投资力度,鼓励创业投资基金对高科技海洋企业的投资;完善海洋自然灾害的保险机制,探讨建立由被保险人、保险公司、政府等共担风险的保险和担保机制。抓紧制定完善包括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洋交通法、海洋资源法和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得海洋经济发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3.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城市聚合式发展。首先,通过科学布局,在区域内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就北部湾经济区内部而言,应以南宁为核心城市,将北海定位为区域性行政、高新技术产业、商贸、旅游、文化、教育、研发中心,将防城港定位为西南地区大宗货物集散地,将钦州和北海铁山港定位为临海大工业基地。其次,加强区域合作,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广西海洋经济的长远发展,在国内可选择广东为区域合作对象,作为泛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的一极,主动接受广东海洋经济的辐射和拉动,通过整合、互补,提升竞争力。国际上,可立足“泛北部湾”“泛珠三角”及大西南出海口的地理优势与经济基础,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双方贸易和投资都要扩大规模,优化结构,使广西成为东盟对中国战略投资的重要门户和枢纽。

4.实行科技兴海战略,加大海洋产业科技创新力度,以提高海洋产业的科技含量,促进海洋经济快速健康发展。首先,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资金支持体系。其次,构筑多种形式的海洋生产科技创新平台。加强政策引导,加快建设海洋科技园区。加快筹建广西海洋研究机构,充分发挥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引导广西区内高校设立海洋类学科专业,加快海洋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第三,坚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紧密结合,更多着眼于自主创新的应用。

5.加强海洋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实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首先,应建立健全海洋环境监测系统,严格控制陆域污染物向海洋排放,在进行排污总量控制的同时,加大企业的排污成本和违法惩治力度,重大涉海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要实行事先评估;其次,建立健全海洋灾害预警机制和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海域防御工程建设,建立海岸生态防护网,加强沿岸滩涂保护和防潮堤坝建设;最后,严格审批标准和制度,按照海洋功能区的划分科学用海,加强监督监管,加大执法力度。

●引导性海洋产业政策建议

引导性海洋产业政策旨在指导海洋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海洋产业的发展发挥导向和引领作用。

1.海洋产业组织政策。产业组织政策是政府为协调竞争和规模经济之间的冲突而制定的政策,目的是维持市场正常秩序,形成有效竞争态势。但是,像广西这样的后发地区要实现海洋经济的“蛙跳”发展,必须注意重视和利用好大企业对海洋产业发展的推进作用。因而,在海洋产业组织政策方面,既要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和创新,也不能限制大企业发展、妨碍大企业兼并小企业或大企业之间重组。同时,积极为涉海企业融资提供便利,组建针对海洋产业的投融资平台。

2.海洋产业结构政策。产业结构政策是政府在一定时期内为了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而制定的政策,最终目的是推动产业协调发展。海洋经济后发展的广西,不必过多强调海洋三次产业的具体占比及其产值的高低。在重点产业选择上,建议把海洋渔业和海洋第三产业作为未来一段时期的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同时为海洋第二产业的发展储备技术、人才和项目留足空间。

3.海洋产业布局政策。产业布局政策是政府在一定时期内为实现资源在空间上的有效配置而制定的政策。广西海洋产业布局政策重在引导产业集聚,形成规模经济效应,但必须强调沿海地区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发展本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海洋产业。广西北部湾港口群体系建设,要以港口经济圈建设为依托,优化各港口的功能、结构和布局,完善各港口基础设施和集疏运网络,打造全国多式联运枢纽,加快形成港口经济的核心圈、覆盖圈、辐射圈和互联互通圈,充分发挥“一带一路”桥头堡和北部湾经济区“龙眼”作用。临港产业的发展,要着重围绕广西海洋功能区划和涉海产业功能区块建设规划,合理布局,择优发展,积极引进国内特大型企业或国内外人才、技术、设备、资金,做大做强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加快培育发展新兴海洋产业。沿海滩涂海水养殖产业的发展,在确保海水养殖功能区面积不少于20万公顷的同时,要关注养殖基地建设对于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系统的影响。沿海各滨海旅游点的开发,既要强调特色,也要开展合作,减少单打独斗,形成竞争合力,打造旅游品牌,推进滨海旅游的全面发展。

4.海洋产业技术政策。产业技术政策是政府为促进产业技术进步而制定的政策。为避免落入“后发优势陷阱”,即落入“引进-模仿-再引进-再模仿”的技术模仿陷阱和制度模仿陷阱,广西有必要对涉海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提供更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技术创新与突破,加强先进实用技术的开发、示范和推广,推动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海洋产业完成“最后一跳”。对于企业单位,应给予税收上的优惠,鼓励开展技术创新与引进;对于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则给予足够的财政拨款,鼓励开展重大海洋科技专项工程研究;扶持先进海洋技术的引进与推广,奖励海洋技术的创新与应用,保护海洋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

特别需要一提的是,海洋渔业是广西传统海洋优势产业,也是广西海洋经济和广西渔业经济的重要支柱。目前,广西已基本构建起水产养殖业、捕捞业、增殖渔业、水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渔业五大产业体系,形成生态优先、以养为主、养捕结合、二三产联动发展的良好格局。

从多年形成的发展基础以及资源与空间的开发利用来看,海洋渔业发展潜力巨大、实现千亿元产值希望巨大。比照全国渔业发展形势,拥有全国近9%海岸线且面临广阔南海的广西,海洋渔业经济产值仅占全国渔业经济总产值的1.6%,与拥有丰富海洋资源的地位极不相称。

因此,以加快推进现代海洋渔业的开发建设为主攻方向,着力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在转轨中调整海洋渔业发展战略,在转变中升级海洋渔业发展方式,在转型中优化海洋渔业产业结构,打造我区海洋渔业升级版,全面提升现代海洋渔业发展水平,使海洋渔业继续成为广西沿海经济新的增长点,提升其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

要制定、落实海洋政策,需要改革分散式的管理体制,构建统一综合的海洋管理机制。建议成立由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的“海洋工作领导小组”,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统筹处理海洋事务;协调涉海各部门和各级政府职责,并将关系密切且职责相近的海洋管理与渔业管理机构整合组建为一个海洋渔业职能机构,从根本上改变因多头管理和管理缺失等问题造成政出多门、责任不落实、执法不统一、管理效率低下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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