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30日    浏览次数:1219    文章来源:南宁日报    文章作者:韦静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和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效地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保质保量完成2015年339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确保“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制订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及各种途径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面积,确定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的建设任务,并对资金需求进行合理测算,提出具体保障措施。各市、县在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时,要重点向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倾斜。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要纳入年度市、县人民政府绩效考评内容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内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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