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南宁市2016年市本级财政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02日    浏览次数:2247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关于组织申报南宁市2016年市本级财政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农业(农林水利)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按照市发改委《关于编报南宁市2016年农口建设项目市本级财政投资计划建议的通知》(南发改农经〔201536号)文件要求,为了做好南宁市2016年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建设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我委编制了《南宁市2016年市本级财政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项目编报工作,申报表格从南宁市农业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www.nnny.gov.cn;并在20151110日前在南宁农业信息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网上申报由县区农业主管部门统一申报)。请各县(区、开发区)畜牧部门在1115日前联合发改、财政以正式行文将投资计划表、项目建议书等申报纸质材料分别报送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同时将材料的电子文档分别发至市农委畜牧与饲料邮箱(nnxmk2007@sina.com)、市发改委农经科(nnsjwnj@163.com)、市财政局农业科邮箱(nnnyk@sina.com)。逾期不报的将不予考虑列入我市畜禽标准化生态基地建设2016年市本级投资计划。

市农委联系人:黄 琦,联系电话:5539202

 

附件:南宁市2016年市本级财政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

                                     20151019

 

 


附件 

南宁市2016年市本级财政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

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美丽南宁·生态乡村”部署要求,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紧紧围绕保供给、保生态、保安全,大力推进粪污等废弃物处理资源利用设施建设,促进畜牧产业升级转型,实现我市种养结合生态友好型现代畜牧业。根据市发改委《关于编报南宁市2016年农口建设项目市本级财政投资计划建议的通知》(南发改农经〔20153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南宁市2016年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工作,现制定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项目资金扶持方向及建设内容

()    项目支持方向

1、计划列入南宁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十三五”规划发展方向项目优先安排;

2、精准扶贫项目重点安排,优先支持带动贫困村增收的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

3、重点支持节粮型草食动物产业、生猪家禽产业升级标准建设项目。优先安排获得国家、自治区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的建设项目。

(二)支持建设内容

标准化生态养殖建设项目主要围绕畜禽规模场、养殖小区粪污无害化、生产规范化、畜禽良种化、设施自动化、防疫制度化等“五化”,夯实畜禽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草食动物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主要支持标准化栏舍、粪污处理资源利用设施、品种培育繁殖改良、牧草种植及秸秆加工利用等设施建设。

生猪、家禽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支持沼气制取、有机肥生产等粪便污水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及沼渣沼液输送和施用、沼气发电等相关生态资源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支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支持标准化栏舍及防疫消毒设施。

二、建设标准和申报要求

(一)建设标准

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规模场(小区)建设标准:选址符合规划,场内科学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及工艺先进;粪污处理达到资源循环利用;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防疫设施完善;建立完整养殖、防疫、检疫的制度和记录;无添加违禁物质违法行为;在主管局进行规模场登记备案;改扩建项目场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申报条件

草食动物:栏舍建设2000平米以上;牛存栏200头以上,羊存栏500只以上。

生猪:栏舍建设3000平米以上;年出栏3000头以上。

家禽:年出栏10万只以上;蛋鸡场产蛋鸡存栏1万羽以上。

三、申报要求

(一)县(区)畜牧部门要及时与本级扶贫部门研究调研做好精准扶贫重点相关项目的申报。

(二)县(区)畜牧部门负责布置和指导申报项目业主开展投资计划的编报工作,认真核实申报项目材料,审查项目可行性,并按本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会同本级发改、财政等部门研究提出投资计划建议,并做好投资计划建议汇总表(附件1)联合行文上报工作。市直部门对上报的项目进行核实筛选,并将初步意见反馈县(区、开发区)后,由县(区、开发区)在当地进行公示(如当地主流报纸或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县、镇、村公告栏等),并将公示情况一并上报。

(三)项目扶持的方法和标准。市本级财政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均实行先建后补方式组织实施。市本级财政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40%以内。

(四)项目申报要填写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2)。项目申报表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规模、项目申报单位基本信息、主要建设内容、资金筹集与财政补助资金用途、效益分析、工作重点和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项目计划下达后要编写实施方案,县(区、开发区)畜牧部门审核批复后报送市农委备案,业主按此方案实施,验收单位按方案验收如果没有报送实施方案将视为业主放弃该项目。

(五)申报项目业主要签订《承诺书》。主要内容包括: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承诺按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完成建设内容和投入足额自筹资金;承诺没有将该项目用来重复申报其他的政府投资专项等。

(六)时间要求。在20151110日前在南宁农业信息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网上申报由县区农业主管部门统一申报)。请各县(区、开发区)1115日前正式行文报送相关纸质材料,超时不再受理。

附件:

1、南宁市2016年市本级财政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建议表

2、南宁市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建设项目申报表

3、畜禽标准化生态项目建议书编写提纲

4、项目建设任务及投资概算表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南宁市2016年市本级财政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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