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广西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惠及1000多万农民
日前,记者在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慕村看到,昔日道路不平、地块分散的田地,经过土地整治以后,如今已是“农田成方、道路宽敞、沟渠成网”的现代田园。67岁的老农黄清喜不自禁:“高标准基本农田让千年的土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在我们种田干劲足了。”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供的数据表明:“十二五”期间,广西共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400.26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1336万亩任务,耕地质量总体提高1-2等,亩均提高粮食产能25公斤以上,惠及1000多万农民。已通过验收的1118个土地整治项目,实际新增耕地52.32万亩。
为完成目标任务,我区每年将任务分解到各市,把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耕地责任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之一;研究制定了土地整治建设规范等4个地方标准,提供有力技术支撑;相继出台了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提供有力政策基础;实行“片区专人专管,月度巡检”工作机制,确保土地整治项目进度及工程质量。
广西还积极创新土地整治模式,一是在全国率先开展三级共建的形式,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目前已立项批复21个县(市、区),投入资金66亿元,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认为“这一创新做法,值得全国借鉴”;二是首开全国“以奖代补”先河,鼓励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土地整治。“十二五”期间,广西仅安排奖补资金就达20.42亿元,建成约110万亩高标准农田。“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模式,目前被列为全国土地改革试点,优先在西南8省(区、市)喀斯特地区推广实施。
据介绍,广西建成140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带来了多重效应:确保守住了广西耕地红线,大幅提高了农田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助推了农业产业战略升级,促进了农业生产关系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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