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20项精准扶贫配套政策 内容涵盖5大板块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7日    浏览次数:978    文章来源:广西日报    文章作者:韦继川

近日,我区先后出台20项精准扶贫配套政策,内容涵盖体制机制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力量帮扶、支持弱势群体和产业发展扶持5大板块。

据了解,在这些配套政策实施细则中,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任务的具体时间,制定了标准,并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干部绩效考评。在精准脱贫摘帽实施方案中,要求2016年至2020年全区贫困村分5批脱贫,每年1000个以上贫困村摘帽。自治区设立脱贫奖励资金,按照“成熟一个脱贫一个,早脱贫多奖励”的原则,实行差别化奖励。贫困村脱贫后,2020年底前保持扶持政策不变。

去年底,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通过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了我区脱贫攻坚战的总目标、总要求,计划实施“八个一批”,推进脱贫攻坚“十大行动”。为贯彻落实《决定》的重要精神,举全区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近期,自治区相关部门陆续出台20个精准扶贫配套政策,形成了“1+20”扶贫政策体系。这些政策针对性强,涵盖面广,力度空前,将成为未来五年广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主要工作措施。

本报记者对这些配套政策内容进行了分类梳理,让读者第一时间直观了解知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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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机制创新:建设扶贫大数据平台

2015年10月中旬,我区启动精准识别贫困村贫困户行动。

一个多月时间里,全区5万多个工作队,超过25万工作队员艰苦奋战在一线。目前,全区累计录入150万户、600万人的信息。全部数据已合并整理到广西精准识别数据库,并自动生成了区、市、县三级《精准识别一分一档统计表》,各县贫困人口分数线也基本划定,为审核确定贫困户和建档立卡打下了良好基础。

以全区2014年底贫困人口538万为基础,结合动态管理要求,对贫困村、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识别。贫困村所有农户都入户调查识别,非贫困村只对2014年在册贫困户和新申请贫困户的农户入户调查识别。本次识别对象包括一般贫困户、扶贫低保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低保户(无劳动能力的低保户),五保户不纳入本次识别范围,不作为贫困户建档立卡。

建设扶贫系统大数据平台是配套政策提出的目标任务。我区将依托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资源,充分整合广西扶贫开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已有资源,进一步改善扶贫信息化建设应用基础环境,建成全区统一、数据集中、服务下延、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动态管理的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市、县、乡、村四级高速接入。

2016年,完成广西扶贫开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建设,完善扶贫信息业务系统功能。全面采集538万贫困人口、5000个贫困村、100万移民搬迁对象的基础数据,实现扶贫系统数据大集中。

至2017年,完成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扶贫机构网络全接入,实现扶贫业务相关部门之间网络高速连接,全区所有建制村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宽带网络;开发完成脱贫攻坚大数据应用子平台12个应用模块,实现与扶贫业务相关部门之间数据交换共享,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至2019年,完成脱贫攻坚大数据服务子平台建设,向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提供扶贫信息查询、投诉举报、信息互动、政策导航等服务,提高公众对扶贫工作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扶贫工作的透明度。

B 基础设施:公路水利人饮持续改善

整合国家及自治区补助资金支持地方实施约800公里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同步建设便民候车亭,到2020年实现剩余建制村通硬化路目标。

实施通自然村(屯)公路建设,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20户以上自然村(屯)通公路。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基地、乡村旅游扶贫道路建设。

实施约2500公里优先通达路线窄路面公路拓宽改造、约1800公里县乡联网路提级改造工程。统筹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危桥改造,消除现有农村公路临崖、临水、急弯等危险路段,改善县乡道大、中桥危桥,基本完成贫困地区乡道及以上公路安全隐患治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安全服务水平。

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逐步实现城乡道路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化农村客运线网,提高农村客车通达率,实现所有具备通车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运班车。

支持贫困地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和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积极发展特色农业节水灌溉,推进贫困地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显著改善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用水条件。

到2017年,深入推进“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建设“饮水净化”专项活动,解决约80万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左右,水质达标率达到60%左右。完成19个贫困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实施贫困地区27座抗旱小型水库工程、12个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和4个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推进一批“五小水利”工程和特色农业节水灌溉建设,提升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灌溉条件。

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再解决约120万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左右,水质达标率力争达到65%以上。完成12个贫困县约85万亩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水利化建设,基本完成贫困地区11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再实施10个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和4个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促进农业增产和贫困户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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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社会帮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完善广东广西扶贫协作机制,加强两广经贸、教育、就业、交通、旅游、卫生、环保、生态等协作,积极争取更多的支持。充分发挥广东财政帮扶资金引领作用,整合扶贫资源,每年打造一批脱贫攻坚示范村。

按照政府指导、政策引导、企业主体、市场主导的原则,充分利用贫困地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特色原材料优势,采取财政、税收、土地等优惠扶持政策,引导企业进入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贫困群众致富。到 2020年,引导超过100户规模以上企业落户贫困地区,每个贫困县培育3个以上特色优势产业,新增2000户以上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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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关注民生:支持弱势群体力度更大

每年的危房改造任务优先保证54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5000个贫困村,在此基础上,统筹兼顾区内其他地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危房户,已列入整体移民搬迁计划的不予安排。

整合各类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实行差异化补助。在具备条件的市县,稳妥开展以购代建试点,收储一定数量的中小套型商品房,供新建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户购买使用。结合棚户区改造,配建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户安置住房。

建立农村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三留守”人员动态管理数据库,健全“三留守”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干部联系帮扶制度,强化综合保障工作,保护他们基本权益,把党和政府关爱关心困难群众的情怀落到实处。

2016年12月底前,全区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家庭生活困难、监护人缺失、残疾等留守儿童,以及生活难以自理和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经济状况差的留守老人、留守妇女、残疾人进行调查摸底,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数据,切实建立“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动态管理信息库。

到2017年,实现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基本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问题,基本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大通铺”,基本实现结对帮扶覆盖到每所学校、每位教师、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7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3%。

到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整体水平接近全区平均水平。基本普及学前教育,达到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显著增强。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8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2%,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7%。

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对象,围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开展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并开展政策扶持与跟踪服务。每年培训0.3万人次,累计培训1.5万人次。

到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贫困人口患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医疗保障,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补偿和医疗救助水平及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贫困地区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20/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至12‰,婴儿死亡率下降至10‰以下。

2016-2017年,实现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覆盖3000个贫困村,配套建设科普宣传文化墙(栏)、农家书屋。逐步为贫困村配备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设备。

到2020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覆盖所有具备建设条件的贫困村,建设一批贫困村“数字文化驿站”,科技文化宣传、服务覆盖所有贫困村。

在2015年全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平均每人每年2028元的基础上,2016年全区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500元,2017-2020年,全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逐年提高,到2020年达到扶贫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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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产业扶持:电商旅游信贷齐发力

2016-2020年,全区54个贫困县分别发展2-5个特色优势产业。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发展1个以上特色鲜明、附加值高、脱贫致富效果好的主导产业,基本形成“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格局。贫困户家庭经营收入年增长率比全区平均水平高1个百分点。

到2020年,贫困地区基本实现县有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或电子商务集聚区,乡镇有电子商务工作站,村有电子商务服务点,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电子商务在贫困地区农民生产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

从2016年开始,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扶持对象,通过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发挥风险补偿资金作用、落实财政资金贴息政策、推进农业保险业务、规范扶贫互助资金管理使用等措施,大力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工程,力争使所有讲诚信、有贷款意愿和具备一定还款能力的贫困户获得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小额信用贷款,为贫困户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增收脱贫。

探索将自然资源、公共资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农户权益资本化和股权化,贫困村、贫困户从中获取资产性收益的方式,为精准脱贫探索新的路径。2016-2020年,力争全区贫困户人均资产性收入年均增幅达到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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