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桂经技术〔2007〕563号)的要求,决定开展2016年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相关申报条件要求(见附件1),并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附件2)。
二、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根据相关条件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和盖章。
三、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行文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上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同时将推荐企业名单抄送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南宁海关。
四、中央和自治区直属企业申报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向企业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提出申请。
五、请登录“广西新产品推介和交易平台”(http://www.gxind.com/)进入广西工业创新管理系统“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年度评价”栏目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初审后,将纸质材料送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窗口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指导企业认真填报申报材料,做好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推荐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阮海琼,0771-8095279
电子信箱:gxjw537@126.com
附件:1.申请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
3.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及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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