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家农民合作社成“示范”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06日    浏览次数:970    文章来源:广西日报     文章作者:李新

近日,自治区农业厅、发改委和供销合作社等14个部门联合发文公布,我区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的17家农民合作社获得示范社称号。

17家广西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分别是:融安桔兴金桔专业合作社、融安明泉金桔专业合作社、灌阳艺城茶油槐花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灌阳金桂水果生产销售专业合作社、荔浦亮靓果园种植专业合作社、灵川黄柏村柏林芳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灵川甘草惠丰果蔬专业合作社、龙胜芙蓉果蔬专业合作社、龙胜丰达高山果蔬开发专业合作社、浦北志海荔枝专业合作社、贵港港北区益农农机专业合作社、平南六陈鹏宇黄榄酸梅鲜果种植专业合作社、陆川乌石镇谢鲁益众淮山专业合作社、富川顺发水果专业合作社、金秀长垌青山农副产品合作社、武宣黄茆麻爪水果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忻城马泗乡高龙果蔬专业合作社。

广西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每年评定一次,实行动态监测机制。评为广西示范社后,可优先享受相关政策扶持,示范带动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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