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我区科研基地建设,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增强我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16年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条件
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此次申报仅限于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注册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牵头申报)。
(二)具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能为工程中心的组建提供必需的经费支持和后勤保障。
(三)有固定的研发场所,具备本行业科技成果工程化试验的基础设施、条件,拥有比较完备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具有承担本行业工程技术试验任务的能力。
(四)设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拥有技术水平较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一支相对稳定的研究开发队伍,研究开发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固定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50%。
(五)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制度规范;知识产权明晰,有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六)在申报组建的工程中心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的研究开发实力,在广西同行业中整体技术水平处于领先地位。拥有授权并在应用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3件以上(已转让或受让在本单位使用均可)。
(七)与同行业及关联领域内的企业联系紧密,科技成果工程化或产业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方向
本年度在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等三个领域组织申报,优先支持的重点方向如下:
(一)工业领域。
通信网路产品、稀土功能材料、石墨烯材料及应用、机器人与智能制造技术、海洋工程装备。
(二)农业领域。
特色农产品加工,富硒产品开发。
(三)社会发展领域。
大气、水污染防治,固态废物及土壤污染防治,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装备,生态城市建设。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推荐。
申报单位填写《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请书》(并提交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一式7份,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报所在市科技行政部门或区直行政部门(或主管单位)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到科技厅对口处室。各推荐单位在推荐时应严格把关,择优推荐,避免重复建设。
(二)限项申报。
南宁、柳州、桂林市科技局推荐申报组建工程中心数量各不超过3个,其他市科技局及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推荐申报组建工程中心数量各不超过2个。
(三)集中受理。
按申报组建工程中心所属领域,分别由我厅对应的分管业务处在集中时段受理,受理时间:2016年4月20~22日,截止时间:2016年4月22日下午17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形式审查。科技厅在收到书面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报要求或缺少相关材料的,须在4月25日上午12时前重新提交修正或补齐后的申报材料;对逾期不能重新提交的,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提出拟组建的工程中心应当符合本通知中的相关领域优先支持重点方向,技术成果工程化、产业化目标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目标合理,运行管理规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称要体现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必须明确和相对集中、聚焦,避免过于宽泛,并突出自身优势和特色。
(二)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申报要求提交书面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咨询及受理联系方式
(一)工业领域
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605室)
联系人:詹 建
电 话:0771-2618935 18587587263
电子邮箱:gxc206@126.com
(二)农业领域
自治区科技厅农村科技处(805室)
联系人:韦昌联
电 话:0771-2618495 13607865228
电子邮箱:ncc005gx@126.com
(三)社会发展领域
自治区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701室)
联系人:廖淑琼
电话:0771-2610052 15907714566
电子邮箱:kjtlsq@163.com
韦永诚 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0771-2618921
莫长林 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0771-2618795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
邮 编:530022
附件:1.2016年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报指南.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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