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厅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的意见 (桂农业发〔2016〕14号)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3日    浏览次数:1565    文章来源:自治区农业厅    文章作者: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农委),厅属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树立发展新理念,围绕“提质增效转方式、稳粮增收可持续”工作主线,突出“稳产能、调结构、转方式”主攻方向,抓好今年粮食生产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36号),推动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落实,切实履行好发展粮食生产的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细化落实目标任务,坚决守住粮食“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底线,确保全区粮食总产300亿斤左右的目标任务完成。

二、千方百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落实各项强农扶粮政策,强化政策导向作用,积极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创新种粮扶持方式,推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引导种粮大户与合作社等开展代耕、代种等社会化服务稳定水稻面积。充分利用甘蔗面积调减时机,动员引导农民扩大玉米及特色优质杂粮种植。在冬季马铃薯优势产区和甘蔗“双高”基地,做好旱地和冬闲田文章,积极发展冬种马铃薯生产。在特色优势杂粮区针对性的开展科技指导服务,引导扶持发展特色小杂粮,在适宜地区试验示范推广冬小麦、荞麦种植。着力提高复种指数,继续在甘蔗、木薯、玉米等作物中发展间套种,努力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

三、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大力实施“藏粮于技”战略。科技兴农,良种先行。推广普及高产优质抗逆水稻、玉米等品种,加强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和推广,特别是优质高产品种。通过“看禾选种”等活动,继续推进农业种业发展。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发挥项目叠加效应,加快水稻集中育秧与机插秧、水稻合理密植和防早衰、玉米“一增三改”、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等“十大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有效推进粮食增产提质增效。着力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各级农技推广机构的作用,推动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种粮主体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引导和鼓励科研教学人员深入基层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尤其是加强对新型粮食经营主体的服务,促进科研或教学人员与生产经营者实现双赢。

四、因地制宜调优种植结构。在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300亿斤左右和守住“谷物基本自结、口粮绝对安全”底线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种植结构,引导发展黑米、红米、冬小麦、荞麦等多种杂粮种植。进一步适应消费结构升级和需求多样化趋势,立足本地资源和自然禀赋,优化粮食品种结构,选育推广优质高产抗逆水稻新品种,适度发展鲜食甜玉米、功能玉米等。扶持打造特色粮食作物主产区,以绿色生态为引领,因地制宜引进、推广“适地适种”粮食新品种,科学选择搭配适宜品种,注重挖掘一县一个或多个特色粮食品种优势,推动粮食一县多品发展。通过政策与项目扶持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形成粮食生产多样化新格局。

五、示范推广稻田综合种养模式。以稳定粮食产能、提升稻田综合生产能力为基础,以转变农业与渔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创建现代特色农业(粮食)核心示范区为切入点,开展稻田综合种养技术的示范和推广。以禾花鲤、福瑞鲤为主推品种,各地要因地制宜,加强与水产部门的对接与配合,在田块、品种规格选择,种养技术配套,科学服务指导方面开展联合指导,探索适应本地主推种养模式,开展示范推广。做到稻鱼共生,农渔共赢,提高稻田综合效益,提升种粮积极性。

六、突出抓好生态绿色生产。转变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经济作物轻粮食的传统观念,把粮食质量安全摆到与经济作物同等重要的位置,强化对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继续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从源头上抓好粮食质量安全,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增强农户提高粮食质量安全的自觉性。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销售与使用,引导农户科学合理施肥,结合清洁田园工程开展“清洁生产”。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和绿色植保工程,创建无公害、绿色、有机生产基地。支持和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田重金属含量的定期体检工作。

七、培育新型粮食经营主体。新型粮食生产主体发展壮大,将为粮食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创新扶持和培育种粮大户等新型粮食经营主体的政策措施,从设施建设、示范项目、贷款融资等方面予以扶持和倾斜。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建立“一对一”的指导服务模式,即一个专家团队负责一个县或一个片区,一名技术骨干联系一个新型经营主体,推动粮食生产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促进增产增效增收,催生更多种粮大户等新型种粮主体。

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推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土地流转力度是必要前提。加快完善土地流转政策和机制,出台政策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有序流转,重点倡导和扶持农民以土地入股方式参与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因地制宜的推广土地“小块并大块”模式,结合农田基本建设和土地确权工作,鼓励农民采取互利互换方式,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各地要坚决遏制农地流转的“非农化”和减少“非粮化”现象。

九、创建提质增效核心示范区。合理调整区域布局,科学划定粮食核心功能区。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协作,整合涉农相关项目,以大户、合作社为主体创建粮食提质增效核心示范区。原则上每个设区市要创建一个以上自治区级的粮食提质增效核心示范区,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水稻、玉米或马铃薯等粮食提质增效核心示范区,暂未具备条件的县(市、区)要积极规划粮食提质增效核心示范区建设,示范区创建要突出体现和保障水稻、玉米作物的主体地位。通过示范区创建引领粮食生产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十、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在农村劳动力结构性短缺,大多数农民对耕地仍然依恋,难以实现大规模土地流转,开展病虫统防统治、肥料统配统施、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是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的重要手段。提高粮食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坚持以政府扶持、科学布局、市场引导为原则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政策扶持向粮食主产区倾斜,侧重于粮食生产关键性环节,鼓励支持开展跨区域作业服务。

十一、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加强农业和农机的部门沟通协作,有效整合相关项目,强化农机农艺融合,示范推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科学做好推进农机农艺相融合的规划与方案,进一步研究解决粮食生产机械化和推进农机农艺相融合的重点与难点,水稻主产区重点推进工厂化育秧(大棚育秧)、机插秧、机防、烘干等关键环节机械化。粮食主产区突出抓好一批农机农艺融合的示范与样板,辐射带动粮食生产机械化稳步推进。

十二、夯实粮食生产物质基础。大力实施“藏粮于地”战略,落实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措施,保障耕地数量基本稳定。加大力度推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实施沃土工程,地力培肥工程,大力发展绿肥种植,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秸秆还田等提升土壤有机质。加强土壤改良培肥、酸化土改良,着力提升耕地质量水平。强化水利和小型农田设施建设,加快全区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中小河流治理,在桂西地区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大雨水集蓄利用、堰塘整治等工程建设力度,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证可耕地数量与质量,进一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十三、提高粮食产业信息化应用水平。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进粮食生产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开发建立粮食生产综合服务指导平台网站,开设法律法规、技术指导、气象服务、苗情监测、生产进度、病虫害防控、生产档案、产品销售、市场行情等栏目,定期更新指导服务信息。分区域分类别对新型粮食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免费手机短信指导服务,实现粮食生产信息化服务到户到田。大力推进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一站到点”式服务指导,大力宣传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钱粮双增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

十四、推动粮食品牌化建设。注重发展优质特色粮食产品,满足百姓健康生活及多层次需求。准确把握广东及港澳市场的粮食产品消费风格,引导种粮大户、合作社及企业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发挥广西生态资源优势,打造有机、富硒粮食品牌,增加产品附加值。挖掘历史文化等各方面资源,发展有区域特色的杂粮,优先发展传承农耕文明的稻米,如香米、香糯、荞麦等。

十五、科学防灾减灾保增产。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做到科学防灾、有效避灾减灾,着重抓好威胁粮食生产的四大灾害防范工作,一是抓好倒春寒灾害防御工作,大力推广防寒育秧、集中育秧等技术,减少倒春寒对早稻育秧造成的损失,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二是抓好寒露风天气灾害防御工作,指导各地从年初谋划好、布局好全年的粮食生产,做到适地适种,科学指导农户做好早晚稻品种的选择搭配、季节的衔接;三是抓好病虫害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自然灾害和农作物病虫灾害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开展区域性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治,防止重大病虫害暴发流行,将粮食作物重大有害生物总体危害率控制在5%以内,努力实现虫口夺粮;四是抓好旱涝灾害防范工作,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协作,强化对洪涝、干旱等灾害的防范,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地膜玉米种植,减少旱灾对玉米生产的影响。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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