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多部门共商农药包装物处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18日    浏览次数:886    文章来源:南国今报    文章作者:刘山

516日下午,广西柳州市环保局会议室,一件两会提案的“面对面”办复,引发了一场关于“如何解决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难题”的讨论。参加座谈的柳州市政协委员提出,目前我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法规缺失,不能成为地方环保部门监管空白的理由。

1农药废弃包装造成污染

柳州市政协委员在乡村调研中发现,农民用完农药后,农药包装物往往被随意丢弃。农药包装散落在田间地头,对环境和农产品带来二次污染的隐形问题,特别是对土壤和地下水源的污染,严重威胁着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柳州两会,阳立云等5名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的建议》提案,提出了引导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相关企业建立激励机制,通过有偿回收等手段,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加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管理;以及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环保意识等建议。

昨日举行的两会提案“面对面”答复活动中,该提案联合办理单位柳州市“美丽柳州”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柳州市乡村办”)及柳州市环保局,对目前柳州农村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现状作了介绍。

2“乡村办”试点回收处理

柳州市乡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办积极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新途径,在鹿寨、柳江、融安等县区分别进行废弃农药瓶(袋)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初步形成了“有害垃圾政府补企业收”的处理模式。

具体做法是,对村屯的有害垃圾统一收集,设置集中存放点,由政府对有害垃圾运输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企业将有害垃圾运输至各县城或柳州市铺设有放渗层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达到无害化处理。如鹿寨县在30个“美丽柳州”乡村建设综合示范村已建有农药瓶收集房,群众将废弃农药瓶放入收集房中,较好地解决了农药瓶回收处理的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大力实施农村垃圾两年专项治理集中攻坚,并在试点取得一定经验基础上,安排专项资金,同时整合各部门资金、要求县级投入资金,对各县区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理后续维护、管理、运作试点项目进行补贴。另据介绍,《柳州市农村生活垃圾“两处理两回收”分类减量实施方案》准备下文实施,将采取多种手段对农村不可燃有害垃圾统一收集处理。

3 法规缺失困扰环保部门

根据柳州市乡村办介绍,回收处理废弃农药包装物的一系列工作正在开展。“面对面”座谈会上,《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的建议》提案人进一步提出,试点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后,现行的集中填埋处置方法,是否能解决二次污染问题。

就此提问,联合办理该提案的柳州市环保局则表示,根据《环保法》规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不能与生活垃圾一起收集、处置,应当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经营单位,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置。因此,柳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对目前试点村屯农药废弃包装物集中回收,并运输至垃圾填埋场填埋的方式,提出不同意见。

不过,柳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管理开始得到重视,但至今尚未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在法律及责任部门分工上还处于空白状态。2015年,环保部组织起草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至今尚未正式颁布实施,法规缺失让农药包装回收难以开展。

4引导村民垃圾分类投放

好心做了无用功?让柳州“乡村办”很困惑;法规缺失带来管理空白,让柳州市环保部门感到监管难,一场观点碰撞就此展开。参与座谈的柳州市政协副秘书长黄穗卿由此提出,农药包装废弃物在法律及责任部门分工上虽然还处于空白状态,相关职能部门仍需提高服务意识及履职意识,敢于担当,处理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保障后一代的安全成长。

黄穗卿认为,柳州市“乡村办”做了大量工作,将散落乡村的农药废弃包装物进行了回收,建议柳州市环保部门在技术上给予指导,促使收集、转运、处理等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并走向合法合规。

柳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环保部门将召开专题会,最大程度地管理好农村农药废弃包装物,防止对环境造成更大的污染。柳州市环保部门还将加大废弃农资及包装物处理宣传,鼓励农民群众积极清捡回收散落于田间地头的废弃农资及包装物,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同时,将通过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培训,引导村民对生活垃圾、废弃农资及包装物进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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