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9日,南宁市召开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和生态综合示范村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着力推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和生态综合示范村(以下简称“两个示范”)建设。
会上,南宁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陶祖防对上一年度“两个示范”建设考评情况进行了通报,各县区、开发区分管领导分别汇报了2016年“两个示范”建设进展情况。会议解读了自治区星级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自治区县乡两级示范区建设标准和南宁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2016-2017年)行动方案的内容,深入分析了年内参与自治区级示范区星级评定,申报自治区级、县级、乡级示范区考评和市(县)级示范区的建设提升工程进展情况,并对年度建成目标和工作措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市政府副秘书长韦伟受副市长刘为民委托,在会上就全市“两个示范”建设强调指出,各县区、开发区和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两个示范”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总结取得的成效与不足,围绕“两个示范”建设的目标任务,把握机遇,加快示范区内特色农业和生态乡村项目建设步伐。一是要按时印发县区、开发区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及时指导乡镇细化分解方案,认真推进县乡级示范区选点、核查等具体工作。二是加快新建市(县)级示范区建设规划的修改完善工作,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三是县区、开发区要安排落实建设配套资金,加快主导产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引导社会工商资本参与建设。四是要下大力抓好经营机制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示范区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五是要强化各级督导检查,按节点要求完成“双示范”建设重点工作,确保在今年第三季度末圆满完成自治区考评认定和年终市级考评任务。
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和各县区、开发区“两个示范”建设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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