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我区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部署实施方案,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全区没有发生重大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法规、标准和制度体系。一是开展标准制定项目的征集和评选。确定向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推荐2016年广西地方标准制定项目37项。二是组织实施2016年标准制定项目11项。三是制修订水产畜牧业地方标准250多个。
二、严格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一是严把企业准入和证后监管。1-5月共撤、注销27家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资格的水产畜牧养殖企业,吊销了2家兽药生产企业的许可资质,并在媒体公布,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是严格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1-5月,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51563人次,检查养殖场、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14678家次,监测活畜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1329家次、屠宰企业(场、点)4885家次,检查生鲜乳收购站113家次,生鲜乳运输车81辆次,查出无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单位139个,无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单位23个,未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206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68份,依法取缔私屠滥宰窝点28个,没收私宰猪7头、私宰肉13053.5公斤、病害肉3432公斤共查处违法行为86起,其中立案查处85起,罚没金额18.86万元。
三、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力度。一是强化规范抽检,对不合格产品实施检打联动。1-5月,自治区本级共抽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908批次,合格905批次,合格率99.67%;抽检兽药产品148批次,合格率96.62%;监测水产畜牧产品样品3263批,合格率99.94 %(其中,监测水产品293批,合格率99.66%;监测畜牧产品2421批,合格率99.96%;县级快速检测549批,合格率100%)。抽检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100%。全区养殖业投入品及水产畜牧产品质量总体形势安全,监管措施有力,效果明显。二是开展畜禽产品风险监测35批次,合格率100%。
四、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一是督促企业落实质量管理制度。依法淘汰不符合条件企业。二是全面落实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各市、县局与辖区内的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养殖场签订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状(承诺书),上半年共签订承诺书3529份。
五、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已完成兽药GSP监管平台建设,并在全国率先实现与农业部兽药追溯平台无缝衔接,全区91%以上的兽药经营企业纳入信息化监管平台;基本完成养殖环节动态监管平台的建设,截至5月底,已在监管平台建立了9000多家水产养殖场的基础数据库,已有657家养殖企业下载安装软件并联网使用;基本完成了饲料生产企业监管平台软件开发以及全区执法人员用信息化监管手段实现日常监管的设计、开发;落实10家无公害企业实施产品挂标上市试点工作,引导企业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化管理平台。
上一主题: 中储粮启动主产区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下一主题: 葡萄下养禽畜 生态好农民富
Powered By phpok.com Design by liu © 2015 广西农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 , All right reserved. 桂ICP备15005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