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桑西移”扎根八桂的三招棋——广西桑蚕产业发展扫描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15日    浏览次数:809    文章来源:农民日报    文章作者:白雪妍 高飞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茧丝生产国和丝绸出口国,种桑养蚕织丝,在我国已经有五千多年的历史。世界蚕业看中国,中国蚕业看广西。2006年以来,广西抓住“东桑西移”的战略机遇,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发展桑蚕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桑蚕产业已成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特色优势产业,蚕茧产量约占全国1/2、世界1/4

2015年广西蚕农种桑养蚕收入125亿元,目前蚕农大约有300万人。长期以来,桑蚕产业收入普遍不低,蚕桑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却一直不高,产业提振动力不足。我国桑蚕产业在通过“一带一路”走向世界的路上如何获得新生?目前,广西正在探索的标准化、产业化、法制化桑蚕产业发展之路,可以带给我们一些启示。

科学种养水平不断提升,养蚕走向标准化、商品化、规模化

蚕的一生大约有60-80天,从孵化到吐丝结茧的周期则在24-32天,周期虽短,却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照看。如今,人力成本大幅提升,如果生产方式不进步,桑蚕产业的产出优势就会大幅减弱。令人欣慰的是,广西宜州市的茧、丝生产基地的生产方式让人看见了曙光。

7月剪枝时节刚过,待桑枝长到8月底,下半年饲养季才开始,此时是宜州最热的季节,正好休养生息。记者在纳单集约化养蚕专业合作社见到了理事长石忠胜,他笑称自己是个“懒人”。为了省力,石忠胜发明了轨道车省力化喂蚕,站在悬空的轨道车上,摇动手柄前后行进,将手里的桑叶撒下,喂蚕不再需要小心翼翼迈步在桑叶之间。自动化上簇和自动取茧器更是精妙,蚕养到成熟吐丝的时候,一框320个孔的方格簇从空中吊下,蚕爬进方格簇上吐丝成茧,再由自动取茧器将蚕茧冲洗下来,经过烘干后便可以卖给茧制公司。

“过去上簇的时候需要4个人连着干一天一夜,现在一个人3个小时就可以做完了。”石忠胜对自己的发明十分满意,还向我们展示了新近发明的水帘窗,“天气热时自动降水,通风降温的作用它都有。”

农民的创造体现了广西桑蚕业的创新和标准化生产趋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也在重点实施“技术推广工程”“优茧工程”和“良园改造工程”。“通过统一技术措施、统一生产批次、统一桑园管理、统一蚕沙管理、统一蚕种发放、统一生产管理这‘六个统一’来强化标准化生产,建立小蚕生产基地作为示范,以‘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提高蚕农的标准化意识和科学种养水平。”环江县农业局副局长莫新庄向记者解释,蚕业总站培育原种,分发给蚕种场和蚕业站,再由他们提供蚕种张给小蚕共育室,养蚕农户直接从小蚕生产经营户手中购买小蚕、饲养、收茧、卖给企业即可。去年,环江县小蚕共育率达99.5%,商品化和规模化养蚕已经基本成型。

创新发展新产业,变废为宝、循环利用,提高全产业链附加值

如何提高蚕桑资源的附加值,实现从“一粒茧”“一根丝”向“一片桑园”“一系列资源”的多元化发展模式跨越?

从产业链之初入手,当属“立桑为业”。“桑树从生态效益上讲,可以保持水土、修复土地;从经济效益上讲,桑葚可进行深加工制成桑葚汁、酒、果酱、醋等多种食品,桑叶茶还具有降血糖、抗氧化的疗效。跳出蚕业看蚕业是十分必要的。”广西蚕业技术推广总站高级农艺师田智得对记者说。

摘下桑叶喂蚕后,桑枝如何处理?宜州市庆远镇的谊人桑杆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按照每吨160元的价格回收桑枝,经过粉碎发酵后作为主基质制成菌包,经过高温灭菌后便可以接种,进行秀珍菇、平菇、木耳等各类食用菌栽培。出菇结束后,菌包回收再次利用,是生物有机肥料加工的最佳原料。

“湿度和温度控制好的话,这种桑枝秀珍菇的菌包可以出8茬,一个菌包1茬就可以收0.4公斤菇,每公斤市场价可以卖到6-7元,对社员增收的效果太明显了。”合作社理事长梁尚林说。

菌包回收后,一些送往了宜州市桂恒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庆远镇的产业园,蚕沙、废弃菌包等桑蚕产业废弃物在这里得到再次利用,经过无害化处理,制成生物有机肥。

截至目前,宜州市已有12个蚕沙收集合作社、48家桑枝收集加工厂,通过“企业(公司)+合作社(协会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实现了企业为龙头、合作社加工厂带动、广大农民积极参与蚕沙治理和发展桑枝食用菌的发展局面,实现了从“田--蚕(桑叶)-菇(桑枝)-有机肥料(废菌棒)-田”的循环经济产业发展。

此外,附加价值也同样体现在加工产品——茧丝绸方面。我们来到位于宜州市城西开发区的嘉联丝绸工业园,生产车间内,8条生产线正紧锣密鼓地进行着抽丝到织绸的工序,车间外,蚕宝宝之家、蚕宝宝卡通乐园、丝绸文化长廊、丝绸文化展厅吸引着游客走近了解茧丝绸产业,现在,他们初步探索出“观光产业+丝绸文化”工业文化旅游发展模式。

蚕种经营管理走向法制化,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促进桑蚕业有序合理发展

产业的有序发展离不开制度与法律法规的护航。今年7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广西首部有关桑蚕业的地方性法规。

“针对影响广西蚕种生产经营和桑蚕产业发展的实际,《条例》重点对蚕新品种选育、审定和推广,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商品小蚕生产经营,蚕种质量检验检疫,区外蚕种引进和销售,蚕种质量事故处置等方面加以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莫富对条例进行解释,“它的颁布实施,对推进我区蚕业生产管理法制化进程,促进桑蚕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保障蚕种安全生产经营,《蚕种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销售的蚕种应当经有法定资质的蚕种质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蚕种纸或者蚕种盒应当附具检疫合格证、质量合格证和标识。

“规范产业秩序不是要管死,我们更加强调事中事后监管,在实行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的基础上,尽可能放宽蚕种生产经营许可的条件,做到’宽进严管’。同时将蚕种经营许可权下放至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莫富说。

“不再设定购销省外蚕种的限制,从‘地域封闭式’经营管理转为‘开放式’经营管理,这项措施让蚕种销售更加灵活,也让蚕农能够买到称心满意的蚕种,更促使蚕种生产部门提升品质,提高市场竞争力,是有助于促进桑蚕产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宜州市天成桑蚕有限公司负责人兰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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