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展乡村旅游扶贫 美了乡村富了农户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25日    浏览次数:857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文章作者:庞革平 王云娜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翠绿的梯田从山脚盘绕而上,连绵成片,好像一级级通达云端的天梯。山谷中、山腰上,黛青色的吊脚楼古朴雅致,与山水田园融为一体。

仿若人间仙境的美景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也改变了当地村民的命运。龙脊镇大寨村党支部书记潘保玉说,“如果不是旅游开发,我们村子至今还是贫困村呢。”

大寨村地处桂北山区的高山和半高山地带,偏僻的地理位置让这个小山村的村民们一度在贫困线上挣扎,过去种田是唯一收入来源,人均年收入不足700元,“半边铁锅半边屋,半边床板半边窝”是百姓生活的真实写照。

2003年,在政府的引导下,大寨村与旅游公司共同开发梯田景区,村民的收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潘保玉说,“目前,村民负责种好水稻、维护梯田景观,旅游公司及索道公司分别将每年门票收入的7%返还给村里,村委就拿这笔钱给村民‘分红’。”此外,当地群众自发成立“大寨村农业生态旅游协会”等合作组织,通过为游客提供向导背包服务,出售民族工艺品、土特产品,以及创办农家旅馆和餐饮店等途径增加收入。2015年,大寨村游客接待量突破46万人次,村民人均年收入达到7800元。

广西许多贫困地区生态良好、环境优美,蕴藏着丰富的旅游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已经成为全区积极推进的扶贫模式。“过去,大多数乡村旅游项目由农户散户经营,单打独斗,做不大规模,做不强产业。”自治区扶贫开发办主任蒋家柏说,这些年广西总结出不同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包括政府引导模式、景区帮扶模式、亦农亦旅模式、异地安置模式、城企相助模式等,引导和推动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旅游。

开发旅游,离不开资金投入,钱从哪里来?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甘霖介绍,近3年来,广西全区安排3亿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重点乡村旅游区和旅游点的发展,仅2015年就安排了1.75亿元,支持上林、三江、巴马等25个贫困县38个旅游项目的建设。此外,广西整合部门资金,投入乡村旅游各项建设。其中,自治区发改委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约4.3亿元,用于支持贫困地区旅游景点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以来,自治区扶贫办先后投入近7000万元实施旅游扶贫试点项目,旅游扶贫项目试点县从2012年的2个扩大到2015年的16个。各市、县政府相应加大了财政资金投入的力度,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乡村旅游开发扶贫。

目前,广西乡村旅游产品类型多样,涵盖了农业的各种业态,产业规模初步形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目前,全区共有1000多个乡村旅游区(点)、3500多家农家乐,就业人数已达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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