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开展不同区位土地整治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16日    浏览次数:785    文章来源:广西日报    文章作者:王立彬

为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我国“十三五”期间将面向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实施不同区位的土地整治,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

  根据国务院批复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我国“十三五”期间将实施不同区位土地整治对策。对城镇空间内的土地,纳入城市整体开发和管理,与中心城区进行整体规划和整治,加强城中村改造开发,鼓励建设新型居住社区;开展城乡结合部土地整治,优化用地结构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同城化、实现市民化。对农业空间内的土地,按照方便生产生活的原则,以促进农业现代化为目标,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搞好乡村规划,合理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促进自然村落适度撤并,开展旧村庄整理复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土地整治活动着重加强土地生态修复和建设,对依法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对生态退化严重的区域,按照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开展土地整治和保护工程,提高退化土地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遏制土地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15日在此间说,“十三五”期间,土地整治将体现巨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通过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补充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到2020年补充耕地面积2000万亩,新建4亿-6亿亩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提高1个等级,增加粮食产能400亿公斤。通过盘活城镇低效用地600万亩,整理农村建设用地600万亩,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0%。通过增加整治区农民收入,带动农村消费,有效拉动内需,促进相关行业产业发展,规划期内农民人均年收入将增加750元左右。通过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格局,改善农村村容村貌,保护传统村落文化,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美丽宜居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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