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军令状” 啃“硬骨头” ——广西从严要求全面推进“十三五”脱贫攻坚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7日    浏览次数:1085    文章来源:广西日报    文章作者:韦继川

  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摘帽、消除区域性整体贫困,是我们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自2015年底启动“十三五”脱贫攻坚战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从严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较真碰硬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尤其是始终坚持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把精准贯穿识贫、扶贫、脱贫全过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6年,全区有111万贫困人口摘掉了“穷帽”,脱贫人口全国第一,减贫速度排全国第二位,全面完成了当年脱贫任务,实现“十三五”脱贫攻坚良好开局。

  誓要啃下“硬骨头”

  “十二五”时期,我区贫困人口从2012万人下降到452万人,但贫困面大、脱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状况仍未全面改善,成为“十三五”脱贫攻坚的“硬骨头”!2015年底,自治区党委提出了新一轮脱贫攻坚的主要目标——

  到2020年,确保全区现行标准下的538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54个贫困县(含“天窗县”和享受待遇县)、5000个贫困村脱贫摘帽。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区平均水平。努力实现村村有特色富民产业、有合作组织、有公共服务场所、有安全饮用水、有新村新貌,20户以上的自然屯实现屯屯通电、通路、通广播电视、通宽带网,真正让贫困地区群众致富有路子、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安居乐业奔小康。

  2016年以来,我区进一步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脱贫攻坚责任制,明确各市、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本辖区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突出强调县级作为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形成自治区负总责、市抓协调、县为主体、乡村落实、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这是一个上下贯通、层层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我区先后多次召开由自治区四家班子领导参加的全区性高规格会议,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密集部署。明确自治区四家班子领导每人联系一个贫困县,对联系县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一定5年,不脱贫不脱钩。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频频亲临扶贫一线调研、指导。

  明确了脱贫攻坚的激励机制和严格的问责制度。对贫困县实行以脱贫实绩为主的分类考核,鼓励贫困县、贫困村提前脱贫摘帽并保持扶持政策,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个人优先晋升定级或提拔重用,对贫困县实行最严格的考核督查问责。自治区与市、市与县、自治区与25个区直部门分别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书》,预脱贫的8个县及对应的设区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向自治区递交了《脱贫摘帽承诺书》。

  全区共有46.9万名干部结对帮扶114.5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开展“一帮一联”活动(帮扶贫困户的同时联系贫困户学生);同时有8000多个企事业单位,结对帮扶5000个贫困村,形成了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精准施策力度强

  打赢脱贫攻坚战核心在精准,基础在识别。

  201510月至20161月,广西组织25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在全区重新开展一次“史上最严”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行动,确定了635万贫困人口。此举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多次肯定性批示。

  摸清了底细,全区出台20个精准脱贫配套实施方案,形成了具有广西特色的“120”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对国家“两不愁、三保障”标准进行了细化、量化,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标准。特别是创新提出的“双认定”做法,解决了基层干部最为困扰的贫困户收入“一笔糊涂账”,使戴上“帽子”的不愿摘、没有达标的“被脱贫”难题。

  将全区54个贫困县、5000个贫困村分成三个梯队,按年制定梯队滚动摘帽计划,对如期脱贫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分别给予300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提前脱贫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另给予一次性差别化奖励,贫困县提前一年脱贫摘帽奖励1000万元、提前2年脱贫摘帽奖励2000万元。

  投资4900万元建设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对脱贫攻坚实行科技化、信息化管理。从自治区到村,均建立了“挂图作战、清单管理、滚动集成、精准摘帽、带奔小康”的精准管理模式,有效提升精准扶贫管理水平。

  一年多来,自治区从资金保障、政策支持、产业帮扶等方面着手,采取超常措施,激发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内生动力,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自治区、市、县财政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0%-20%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对按固定因素或固定标准分配的民生改善、项目建设、社会保障等领域专项资金,各级财政单列用于扶贫开发;当年清理回收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资金的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行业部门每年安排的涉农项目资金,原则上50%以上投向贫困县。

  自治区财政安排第一批贷款贴息资金3亿元,对全区除低保兜底保障外的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5万元以下、免抵押、免担保、3年内基准利率财政全贴息的扶贫小额信贷,对自我发展能力强的贫困户还允许申请6-10万元的扶贫小额担保贷款。据统计,2016年全区完成107.79万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授信额度达390亿元,授信额度、贷款发放额分别是2015年的10倍、8.8倍。

  坚持“长中短”相结合,面向市场需求,因地制宜选择适合贫困地区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每个县重点打造2-5个特色产业。截至去年底,全区1000个贫困村已组建完善138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实施“党旗领航·电商帮扶”行动,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2016年,全区共投入扶贫产业开发的财政金融资金超过160亿元,林下养殖、水果种植、乡村旅游等一批“短平快”增收项目在各地开花结果。

  政策、资金、技术、销售齐上阵,如今全区扶贫产业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茁壮成长,给贫困地区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

  生活改善百姓乐

  “我们祖祖辈辈在大山里生活,做梦都没想到能在县城拥有住房。”在象州县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安置交房仪式上,贫困户刘文贵乐呵呵地从工作人员手上接过新房钥匙。

  刘文贵以前做梦都想不到的幸福,如今正逐渐变成广西百万贫困移民的现实生活。“十三五”期间,我区计划搬迁100万贫困人口,占全国的10%。这些贫困人口80%以上分布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基本都是生活在“一方水土很难养起一方人”的恶劣环境下。异地搬迁首先要安置好,为此自治区按一、二、三类地区确定建房最低补助标准,分别给予每人不低于2.4万元、2.1万元、1.9万元补助;对同步搬迁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按每人0.8万元标准安排补助资金。2016年开工建设412个安置点,开工率100%,搬迁入住12.2万人。

  2016年以来,为改善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我区对照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脱贫摘帽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统筹整合使用资金,加强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屯)屯级路、饮水工程、危房改造、电网升级、网络宽带建设。去年共筹措59.2亿元,新建20户以上自然村(屯)屯级道路2万多公里;解决41万贫困群众饮水难问题;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7.3万户;预脱贫摘帽的1000个贫困村全部通宽带网络。

  在脱贫攻坚中,我区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文件,通过核查比对,将无劳动能力、因残因病致贫、符合低保条件的15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去年,全区已有9个市81个县(区)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2774元。共落实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70亿元。投入约1.18亿元在贫困地区开展了农村妇女“两癌”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从村孕产妇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等妇幼健康项目,降低因病致贫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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