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布通知,决定2017年继续开展电商进村综合示范工作。
通知要求,2017年综合示范工作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具体范围包括: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纳入国务院《“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中的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左右江、大别山、陕甘宁、川陕、沂蒙等重点贫困和欠发达革命老区县。
通知明确,2017年,在全国培育一批能够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的示范县。示范地区电商服务站点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覆盖率均达50%左右,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电商培训人数3000人次以上。西藏、青海、新疆、内蒙古等省(区)可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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