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调整粮食收购直补对象 新增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07日    浏览次数:944    文章来源:广西日报    文章作者:潘锡琴

73日,自治区粮食局、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农业厅、工商局以及农发行广西区分行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今年对我区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挂钩实施方案。方案调整了直补对象,除了往年的一般种粮农户外,今年增加了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种粮面积50亩以上)、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

  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强调,要扶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坚实人力基础,扎实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建设。据了解,2004年以来,我区实施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挂钩的办法,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帮助农民增收,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

  自治区粮食局有关领导表示,今年直补对象增加了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调动了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种粮积极性,推动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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