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广西“三区三园”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03日    浏览次数:1550    文章来源:农业部发展计划司    文章作者: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092号建议答复摘要

一、关于支持广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

近年来,农业部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要求,配合国家发改委实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规划,积极支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高标准农田,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017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等联合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对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资金统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创新投融资模式、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农业部还通过支持广西开展粮食、油料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通过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提升粮油生产科技含量。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行动。支持广西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二、关于支持广西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

《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划定9亿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2.38亿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其中以广西、云南为重点,划定糖料蔗生产保护区1500万亩。广西是我国糖料蔗主产区,资源环境优势明显。国家高度重视广西糖料蔗产业生产发展,并通过糖料蔗生产核心基地建设等积极支持广西糖料蔗生产。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部署,抓紧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要求,尽快启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广西可在“两区”划定工作基础上,积极推进糖料蔗产业发展保护,促进糖业发展。

2017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制定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建立评价标准和技术支撑体系,鼓励各地争创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林特产品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今年以来,农业部贯彻落实有关要求,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沟通联系,组织开展特色农产业优势区建设专题研究,研究制定《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强化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的指导。农业部将根据《规划》,积极支持各地争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挥特色农产品产业繁荣区域经济、带动农民增收的作用。

三、关于支持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

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一项创新性举措。按照中央要求,2010年以来,农业部先后认定了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已基本完成了《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关于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认定目标。2017年,农业部将按照严格标准、突出典型、优化布局的思路,优先在大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城市再认定一批示范区。广西具有发展特色农产品的优势,特色水果、蚕茧等产业基础稳固、发展势头良好。建议广西自治区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的标准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发展规划,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产业,打好创建基础,开展创建申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农业部将积极予以支持。


 农业部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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