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农业“走出去”正逢其时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1日    浏览次数:951    文章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农民日报    文章作者:

为落实中非合作论坛约翰内斯堡峰会共识,推动我国与南部、东部非洲双边合作,前不久,农业部党组成员毕美家率团访问了津巴布韦、赞比亚和乌干达,就加强中非农业经贸交流合作与三国政府进行了会谈,考察了部分中资企业,深感我国对非农业“走出去”时机已经成熟。

 

  对非农业“走出去”条件基本具备

 

  当前,对非农业合作正呈现天时地利人和的好局面。

 

  一是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层面专门出台了促进农业“走出去”的文件,建立了由农业部牵头的农业对外合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切实措施,积极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加强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两区”建设,塑造农业“走出去”的聚焦点,更好地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

 

  二是非洲国家政府欢迎。代表团与我国驻外机构、外方政府、中资企业以及当地农区等不同层面进行了广泛交流,直观地感受到非洲国家对于吸引外方投资、提升农业水平、改善国计民生的愿望十分迫切,这与我国改革开放之初渴求外资、千方百计吸引外资的情况非常相似。三国政府在与代表团交流时均表示,愿意为我国开展农业投资提供良好环境。

 

  三是我国企业对非农业投资有积极性。近年来,中方企业“走出去”投资农业的积极性日益高涨。代表团走访所及,安徽农垦、吉海农、科虹集团等国营、私营企业甚至是个体企业都加快了在非农业投资步伐,不少企业已站稳了脚跟,与当地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较好地实现了企业业务的境外延伸。

 

  对非农业“走出去”已迈出坚实步伐

 

  从代表团考察的情况看,目前我国对非农业“走出去”主要有以下四种模式。

 

  一是企业发挥互补优势,扩大投资规模,通过“抱团出海”实施农业“走出去”。安徽农垦于2013年成立皖企赴津投资联盟(皖津联盟),投资建设了津巴布韦经贸合作区,并与津国防部合资成立皖津公司,在土地租赁、设备进口免关税、签证办理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吸引国内企业参与合作。四川科虹集团等6家四川农企组建四川友豪恒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乌干达打造集农业技术培训、农作物种植示范、良种繁育推广、畜禽养殖、农产品加工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园区。目前,园区已有近十家企业入驻,投资一亿多元人民币。

 

  二是个体企业发挥灵活性,通过“多种经营”实施农业“走出去”。代表团了解到,在赞比亚有20多家个体企业在当地开展蔬菜种植、加工、配送,有的还经营超市和饭店对接当地市场,延长了价值链。

 

  三是援非农业实施单位发挥技术优势,开展技术合作,通过举办“示范中心”实施农业“走出去”。通过援非农业技术示范中心,我国将高产优质作物品种以及先进实用的育苗、耕作、植保、施肥、灌溉、收获等配套技术推广到示范中心周边和东道国各重点农区,形成了技术适应性与良好的社会影响力,为在相应国家(区域)开展农业“走出去”奠定了技术基础与平台。由北大荒集团会同北京德邦大为科技公司负责运营的援津巴布韦农业技术示范中心,开展了培训、示范、试验工作。吉海农参与援赞比亚农业技术示范中心项目的运营管理,发挥其技术平台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建设中国吉林-赞比亚农业园区的任务。

 

  四是南南合作项目专家组发挥技术优势,通过开展“南南合作”实施农业“走出去”。中国-FAO南南合作以技术援助为基础,将“走出去”与东道国需求相结合,创新推动科研、人才、企业全面“走出去”,有效提升了对非农业投资效果。中乌南南合作一期项目顺利完成,二期项目正在实施。项目将乌干达“农业领域战略计划”“2040年愿景发展战略”与我国“走出去”战略相结合,以企业为依托、项目为桥梁,有力促进了我国在当地农业投资。

 

  对非农业合作是一项长期战略,需要久久为功

 

  从考察情况看,当下有三个方面的工作亟需扎实推进。

 

  一是积极推动落实农业合作示范园区建设谅解备忘录,推动“两区”建设,进一步巩固对非农业“走出去”平台。认真落实我国与有关非洲国家关于共同推进农业合作示范园区建设的谅解备忘录,做好与当地农牧渔业部门的协调,与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进行密切对接,争取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环境,推动我国在相关非洲国家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落到实处。同时,积极与更多非洲国家沟通,推动更广泛签署农业合作示范园区建设谅解备忘录。

 

  二是延伸放大援非农业技术示范中心与南南合作项目功能,为对非农业“走出去”提供基础支持。发挥援非农业技术示范中心与“南南合作”项目作用,通过加强与所在国沟通、引入合作单位、扩大技术推广等手段,实现功能延伸,为开展农业“走出去”提供技术支持。

 

三是深入做好规划与顶层设计,发挥各方力量,不断创新对非农业“走出去”模式。落实部际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在援非示范中心建设、“南南合作”和农业国别研究等方面优势,加强与重点企业沟通协调,进一步探索对非农业“走出去”模式,切实推动“两区”建设。加强与重点非洲国家协调,响应其编制农业发展规划的迫切要求,帮助其编制农业发展规划,为我国开展对非农业“走出去”特别是企业赴非投资提供决策支持。

 

  (农业部访非代表团成员:毕美家杨易魏旭徐猛郑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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