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办公时间的通知》(桂政办函〔1997〕358号)精神,现将我区冬季办公时间调整通知如下:从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办公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请遵照执行并安排好有关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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