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申报指南的通知(桂农业发[2017]83号)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0日    浏览次数:2157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文章作者:

各市农业局(农委):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部门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17〕136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申报工作,我厅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2018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可登陆广西农业信息网(www.gxny.gov.cn)通知公告栏或公共邮箱(邮箱地址:gxnytjcc506@163.com,密码:jcc2182710)下载),请及时组织所辖县(市、区)农业局(农委)做好相关工作。

  一、系统申报要求

  项目全部通过“广西三农项目与资金统计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申报及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登陆网址:http://125.73.143.203:8080/snzj。请按申报系统要求认真填报项目申报书,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同时,请打印项目申报书正文,经项目承担单位、县级(或市级)农业部门签字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一并上传。项目要求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的,盖当地人民政府公章。登陆账号及密码另行通知。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当地农业局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申报材料留当地农业局1份,送市农业局(农委)6份。

  (二)市农业局(农委)负责收集、整理所辖各县(市、区)项目申报材料,经审核后,出具同意项目申报的文件(一式二份,项目汇总表作为附件),连同承担单位上报的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一并报农业厅(计财处)。承担单位申报材料市农业局(农委)留存一份。

  (三)申报材料送达自治区农业厅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联系人:蓝健华,联系方式:0771—2182710,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5号农业厅1号办公楼219室。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2018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申报指南

     2、广西农业项目申报书

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申报指南的通知(桂农业发〔2017〕8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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