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农民更加稳定的土地权益,才能挖掘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释放更多“土地红利”
最近,在家乡包地种菜的同学来了精神头儿:“土地再延包30年,村民放心了,我也敢投入啦!”前几年他回乡务农,租了几百亩地,但一直没什么起色。他解释,村民承包地快到期了,流转合同都是两三年,种菜投入少了,效益上不来,想多投入,又怕打了水漂。稳定农村土地政策,是村民和大户最盼的事。
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一直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当前,一些农村地区第二轮承包即将到期,迫切需要明确土地政策走向、稳定预期。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及时回答了今后农村土地怎么办的问题,给亿万农民吃上了“定心丸”,体现了中央农村土地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再延长30年,让农民深耕农业更放心。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农业生产绝大多数还靠普通农户。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体,不论是土地流转,还是合作经营,只有稳定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才能稳住民心,充分激发农民群众的创造力,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再延长30年,让农民进城更安心。城镇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有其自身规律,不是越快越好。许多农民选择进城务工,看到的是城里更好的发展机会,但在他们内心深处,家里的一亩三分地依然是最后的“避风港”。前些年一些地方搞“土地换社保”“农民被上楼”,事实证明效果并不好。长期稳定的土地政策,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进城能放手打拼,回乡有基本保障,这样一来,让农民进不进城成为自主选择,才能实现人的城镇化、可持续的城镇化。
再延长30年,让新型经营主体更有信心。买难与卖难并存,农业结构性矛盾凸显,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离不开新型主体带动。全国有175万家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超过430万户,他们一头连市场,一头连农户,是现代农业的火车头。新型主体有了稳定预期,才舍得对土地的基础设施投入,增加科技、资金的长期投入,更好地实现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为现代农业提供不竭动力。
稳定农村土地政策,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基础。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才能放活经营权,让土地变成“活资产”。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是政策底线,无论怎么改革,不能把农民土地权益改小了、改没了。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赋予农民更加稳定的土地权益,才能挖掘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释放更多“土地红利”。
稳定农村土地政策,能更好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现代农业呼唤适度规模经营,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转变,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转变。选择什么方式,经营多大规模,要与城镇化进程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相适应。改革成不成功,不仅要看农业效率是否提高,供给体系是否优化,更要看农民“钱袋子”是否鼓起来。这就要求,建立与农民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健全新型农业生产服务体系,提供多方位、低成本、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政府不能越位,包办流转,也不能缺位,放任不管。尊重农民意愿,做好土地流转的服务引导和规范,真正让农户的承包权稳下来,经营权活起来,乡村经济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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