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全区各级农业部门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我厅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强制裁量权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许可裁量权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反馈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联系人:陈冰瑾,联系电话:0771—2182586(兼传真),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35号自治区农业厅,邮编:530021,电子邮箱:gxnyfgc@163.com。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
2.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强制裁量权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
3.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许可裁量权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2017年11月1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等三个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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