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侯雪静) 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破解集体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我国将探索建立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在依法保护集体林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林地经营权,建立林地经营权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林业产业化经营相关制度。
记者日前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这项工作将在新一轮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开展,除建立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外,重点还将在完善林权流转管理制度、创新林权抵质押贷款及林权收储担保融资方式、完善集体林权保护制度、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森林经营管理制度、创新小农户和现代林业发展有机衔接机制、深化集体林权股权化、社会资本投入林业模式改革、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集体林业发展模式等方面开展工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改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集体林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探索试验和制度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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