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研究推进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建设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31日    浏览次数:947    文章来源:厅安监处    文章作者:

我区研究推进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建设


  5月28日,《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讨论会在南宁召开,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王凯学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凯学强调,建立健全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信用评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的首要基础,目的是要求生产经营主体公布其基本信息和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健全内部管控制度,公开质量安全承诺,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有效规避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不对称,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他要求各部门: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建设;二是要准确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建设的要求;三是要通力协作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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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注意的是,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参评对象是我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家庭农场,工商登记注册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全区拟评选家庭农场示范场200个,最终名额按条件评审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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