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4日    浏览次数:1413    文章来源:广西日报    文章作者:

区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6月11日,自治区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3起案例分别为:柳州市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古新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桂林市兴安县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周和元违规操办乔迁宴席问题;钦州市钦南区司法局那丽司法所所长区善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案例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有的甚至发生在2017年全区开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之后,反映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心中无戒、不知敬畏。对他们进行严肃查处,体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求,维护了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严抓严管、守土尽责,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作风顽瘴痼疾下猛药、出重拳、持续抓,一刻不停歇纠正“四风”,真正管出习惯、抓出成效、成风化俗,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上率下,带头反对“四风”,破除特权思想,绷紧纪律之弦、强化纪律观念,发挥“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重要节点和“关键少数”,做细做实监督责任,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和顶风违纪搞“四风”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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