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思语:推行订单农业最关键的是什么?
今年4月,我随一个调研组到河南,进行一二三产业融合的调研活动。期间,到一个大型面粉加工企业,进行了座谈。座谈的重点问题是,作为二产的加工业,通过什么方式与一产相融合?或者说,加工企业如何与农民对接?该企业负责人介绍,主要通过订单方式。大家就此进行了一番讨论。
为更具体地了解和理解订单的作用,我向他们要了份实际合同的复印件,作为样本。这份订单合同样本,提供了很多重要的启示。
合同的标题是“订单种植强筋小麦回收合同”。从题目,可看出约定的两个要点:农民要种植强筋小麦,企业要进行回收(收购)。合同的甲方是小麦加工企业,乙方是小麦生产者。
合同共10条内容,除了一些一般性要求,包括品质质量规范标准、收购时间、收购方式、付款方式、争议解决等,最重要的明确约定,是两条。
一条是,明确约定了种植小麦的品种和种植面积。种植品种是“新麦26”,种植面积是2048亩,预计产量1024吨。要求生产者按照这个品种和数量,种植和出售小麦给该加工企业。如果超产,应优先销售给该加工企业。
另一条是,明确约定了收购价格。即,比普通小麦市场价格高10%。小麦市场价格采用甲方企业的普通小麦公开挂牌收购价格。
从这份订单和相关的讨论中,可以看出订单农业的重要意义。
第一,把质量兴农落到实处。政府号召高质量发展,最终还是得生产者愿意种植优质产品,这就需要优质优价。优质产品的生产,总与普通产品有些不同。如果不能优质优价,生产者就不会有积极性。
第二,把优质的标准落到了实处。有不少品种,在试验田中是优质,而到了农民的大田里,就不行了:或者是抗性太差,或者是产量太低,等等。在订单农业中,是否优质,光科研人员说,还不算数,还要听消费者和生产者的意见。从合同上看,是企业主导,这是对的。因为,企业主导,就是消费者主导。因此,在订单农业成为主要趋势时,科研人员培育的优良品种,就要首先获得加工企业的认可,加工企业认可的优质,才是真正的优质。而加工企业,是绝对造不得假的,否则,就要付出实际的经济代价。同时,也需要生产者的认可,优质的同时,产量也不能差,否则,农民也不会愿意种。
第三,通过合作社组织,把订单农业落到了实处。与该加工企业签订订单的生产者,大的,面积超过万亩,小的,也超过千亩。河南省农户的平均占地规模只有6亩多点。因此,该企业签订订单的乙方生产者,除了个别种植大户,基本上都是合作社。这是极为关键的一点。可以说,对于大田生产来说,没有合作社,订单农业就难以存在。这是因为,加工企业,是没有办法与成千上万农户去一一签订订单合同的。因为,那太麻烦,并且,农民如果不想卖给你,签了也是白签——企业没有办法与数量庞多的小农去打官司。
调研中的另一个深刻感受,是加工企业对订单农业的渴求,极为强烈,甚至比农民生产者更为迫切。因为,优质,意味着更好的市场,更高的收益。而没有订单农业,获得规模化的、规格化的优质原料,就非常困难,乃至不可能。
订单农业,其实并不新鲜。最早的订单农业,好像是肉鸡饲养中的公司加农户模式。之所以肉鸡生产成为先行者,可能是因为肉鸡生产规模的扩大,比较容易。类似的模式,后来又发展到生猪等。
对于蔬菜和水果来说,订单农业的需求,生产者更为迫切。这是因为,蔬菜和水果与粮食作物还不一样,自己食用的比例很低,主要是为市场生产;产品的市场波动性大,风险性大;难以储藏运输,储运成本很高。
农村土地实行了“三权分置”之后,土地流转的速度加快,会出现一些专业大户,一些雇工农场;同时,各种新型合作组织的发展也大大加快。这些发展趋势,都为订单农业的发展,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未来,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一定与订单农业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
最后指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订单农业之推行,最关键的因素,是协议合同的执行。或者说,是商业诚信。没有诚信,就难有订单农业的发展。
政府可以从多个方面推动订单农业的发展,但最关键的,还是如何强化和保障商业诚信。一方面,政府自己不要乱出政策,干扰订单合同的执行,哪怕是无意之中(现实中,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另一方面,政府要通过宣传引导协调等温和的方式,促进订单的实际执行,防止毁约行为,而不是非要靠打官司的办法。毕竟,诚信,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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