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厅关于申报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30日    浏览次数:2861    文章来源:厅农产品加工处    文章作者:

自治区农业厅关于申报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的紧急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8〕45号)精神,以及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事项告知书》要求,为了更好地支持我区各地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将我区申报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支持我区范围内非国定贫困县的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农产品加工经营主体在围绕农产品加工发展购置设施设备及生产、收购、加工、流通销售和仓储等各环节而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进行贴息补助。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计算补贴总额:财政贴息期间按2017年1月-2018年12月期间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作为计算补贴总额。此利息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贴息补助的,不再重复贴息。

  (三)补贴比例:视全区申报贴息总额度确定补贴比例。

  (四)补贴金额:对单个项目主体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资金补助方式

  贷款贴息。

  四、申报要求

  为加快项目申报和审核进度,请各市农业局(农委)将所辖范围项目单位材料汇总并附上2017年1月—2018年12月银行贷款合同和利息汇总表,填写并发送附件1、2电子版到电子邮箱:gxnyncpjgc@126.com。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农业局(农委)负责通知所辖县(市、区)农业局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进行申报,并在各市县农业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二)材料报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请将电子版及扫描件申报材料于2018年7月31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到自治区农业厅农产品加工处,纸质版报送至:南宁市七星路路135号农业厅农产品加工处。自治区农业厅农产品加工处联系人:张紫维,联系电话:0771—2182611、13768375313;财务处联系人:蓝健华,联系电话:0771—2182710。

  

    自治区农业厅关于申报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的紧急通知.pdf

    附件:1. 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情况表

  附件:2. 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申报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2018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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