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报送农业污染源普查原位监测点位和检测机构名单的通知》(农科(资环)函〔2018〕第234号)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拟公开遴选检测机构承担广西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样品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测机构报名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是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
2.从事环境监测3年以上,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或专家认定,质量要求把关严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申报资料齐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近两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5.出具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报名所需资料
有意报名的检测机构须提交以下资料:
1.《承担广西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普查样品检测机构申请表》(见附件);
2.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时间安排
2018年9月15日前,为检测机构报名时间;同时对检测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2018年9月20日前,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检测机构进行评估,网上公示中选的检测机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农业农村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七星路135号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梁秀玉
电 话:0771-2898192
电子邮箱:gxjck2773 @163.com
附 件:《承担广西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普查样品检测机构申请表》
附件名称 | 操作 |
附件-承担广西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普查样品检测机构申请表 .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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