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业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草原管理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在广西农业信息网上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反馈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联系人:吴杰光,联系电话:0771—2182585(兼传真),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35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邮编:530012,电子邮箱:gxnyfgc@163.com。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业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
2. 广西壮族自治区草原管理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代)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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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农业公告〔2018〕68号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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