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广西马铃薯优势区创建项目储备申报指南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250号)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4日    浏览次数:1328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文章作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广西马铃薯优势区创建项目储备申报指南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250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农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助力产业兴旺,加快推进我区马铃薯产业发展,我厅编制了《2019年广西马铃薯优势区创建项目储备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发展新理念,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农民增收为目的,坚持市场带创建、创建促发展,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创建一批马铃薯优势区,培育壮大新型主体,突出品牌效应,促进三产融合,打造区域特色鲜明、优势集聚、产业融合、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马铃薯产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瞄准市场消费需求,打造错峰上市,选择种植季节和适合当地的轻简高效栽培模式,选择深受高端市场认可、普通消费者喜欢以及适宜加工型的品种,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提升优势区马铃薯竞争力。

(二)坚持标准引领。推进马铃薯生产、加工、仓储、物流、营销等环节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引领马铃薯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三)坚持品牌号召。根据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突出区域、企业和产品特色,将资源向优势区、品牌企业、品牌产品集聚,辐射带动新型经营主体集群发展。

(四)坚持主体作为。着眼马铃薯产业整体开发和整体竞争力的提高,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完善马铃薯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五)坚持地方主抓。各地要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出发,因地制宜编制马铃薯产业发展规划(计划)、方案,出台相关扶持政策,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大力发展马铃薯产业。

三、创建目标  

通过3—5年的时间,以县(市、区)为单位,创建形成一批特色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优势区。在优势区内,培育一批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经营主体,打造广西秋冬种马铃薯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将马铃薯产业培育成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农民脱贫增收的重要战略产业。

四、申报区域

符合基本条件的县(市、区)均可申报,重点支持桂南、桂东南马铃薯种植基础好和种植面积大的县(市、区),国家级、自治区级贫困县优先支持。

五、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地方政府积极性高。项目申报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有实施马铃薯种植项目的积极意愿。

2、有一定的产业规模。项目申报县(市、区)2018年冬种马铃薯面积不少于1万亩,总产不少于1万吨,产值不少于1200万元。

3、有一定的经营主体。项目申报县(市、区)2018年从事马铃薯的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不少于5家(个或户)。

4、马铃薯种植水平较高。项目申报县(市、区)区域内连片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程度高,机械化耕种收综合水平高。

(二)优先条件。

1、安排马铃薯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县(市、区)有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和管理措施、实施办法,并安排有马铃薯发展资金的,可优先考虑。

2、金融资本支持力度大。有金融资本、保险投入马铃薯产业发展的,可优先考虑。

3、产业扶贫力度大。通过村集体经济或在贫困村建立基地大力扶持马铃薯产业扶贫的,可优先考虑。

4、三产融合明显。区域内生产、加工、市场销售、冷链物流及文旅开发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度较好的,可优先考虑。区域内龙头企业参与马铃薯“三产”投资,且成效明显的,可优先考虑。

5、农业产业化开发能力较强。区域内有生产、销售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含市级以上农业产业龙头企业,注册资金150万元以上)引领带动的,可优先考虑。

6、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区域内有马铃薯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可优先考虑。

六、重点任务

(一)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优势区建设与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特色示范区、农产品加工及全产业链开发等建设结合,统筹时空布局,集聚资源要素,激发市场新活力,培育发展新动能,实现马铃薯产业与相关园区建设有机融合。各地既要注重生产发展,也要强化加工、市场销售、冷链物流、文旅休闲等环节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积极助推精准扶贫。围绕种植业结构调整、助农增收脱贫等重点任务,充分利用冬闲田、粮改饲玉米地、幼龄果园、落叶果园及旱坡地发展秋冬种马铃薯,扶持建设村集体经济马铃薯生产基地、马铃薯扶贫产业基地,带动贫困县、贫困村农民脱贫致富。

(三)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发展。各地应注重培育和扶持区域内外的新型经营主体,重点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发挥带动辐射作用,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引领产业发展。每个项目县(市、区)2019年要新培育1家(个或户)以上马铃薯新型经营主体。

(四)打造区域特色品牌。立足我区光温资源优势,准确定位品牌发展策略,加快广西秋冬种马铃薯品牌培育、发展、营销,打造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品牌。重点做好马铃薯富硒产品、“三品一标”产品的认定,积极引导品牌商标的注册,通过参加展销、举办文化活动等方式加大对产品、企业的宣传推介。

(五)推动产业全面提升。通过优势区创建,推动全区马铃薯产业实现较大提升,要在面积上、产量上、产值上实现较大提高。每个项目县(市、区)2019年马铃薯种植面积增长6%以上,鲜薯平均单产提高6%以上,总产提高5%以上,产值提高5%以上。

七、支持方向及资金支配比例

(一)支持方向。

1、支持马铃薯生产基地建设。重点支持马铃薯脱毒良种、田间水肥一体化设施、灌溉设施设备、耕种收设备、新型植保设备购置及社会化服务开支等环节。

2、支持产后销售。支持流通企业开展鲜薯收购,支持贷款贴息。

3、支持品牌打造。重点支持富硒马铃薯及“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商标注册等。

4、支持产后加工。支持粗加工,重点是马铃薯分拣分级设备购置补贴等;支持精深加工,重点是马铃薯粉条、粉丝、面食等主粮化开发设备购置补贴。

(二)资金支配比例。

脱毒良种补贴应控制在项目资金的60%以内,其他资金用于设施设备、社会化服务及产后销售、产后加工、品牌打造等。

八、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其

中申报书内容应包括:申报单位及申报项目概要、申报项目的优势条件、项目建设内容及效果预测、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内容等。

(二)申报流程。由县(市、区)农业部门自愿申报。县(市、区)农业部门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上报申报材料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建专家评审小组,通过初审、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等步骤确定项目县(市、区)及补助资金额度。项目下达后,再由项目县(市、区)按照任务清单组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主体实施。

(三)申报要求。每个项目应按照申报书(详见附件1)格式要求单独编印成册, 2018 年12月7日前,各申报县(市、区)将申报材料(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及创建项目表(附件2)统一送(寄)到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纸质材料1式2份),并发送电子版。逾期申报的,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一律不予受理。相关材料各县(市、区)自行留底存档。

九、申报数量及规模

通过竞争立项的方式,支持打造8~12个优势示范县(市、区)。每个项目县(市、区)自治区安排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400万元

十、资金补助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由项目实施主体先行投资建设项目,业务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项目实施主体申请分次拨付补助资金,或在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因地制宜编制本地区马铃薯优势区建设规划、方案,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支持。要积极引导辖区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普通农户充分参与示范区创建工作,形成高位推动、上下联合、多方共建的创建机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筹整个马铃薯优势区创建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项目下达。县(市、区)农业部门为申报创建主体,负责组织申报、督促检查实施等工作。

(三)强化组织实施。资金下达后,项目县(市、区)根据下达的任务清单和资金安排,形成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并加强组织管理,强化服务指导,规范资金使用,及时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主体实施。并及时组织田间测产验收和工作总结。项目结束后,要整理好工作台账,以备自治区绩效抽查、考评。

十二、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联系。联系人:郑 浩,联系方式:0771—2182647,电话:13557713308,电子邮箱:7712182646@163.com,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5号农业农村厅2号办公楼906室。

附件:1.2019年广西马铃薯优势区创建项目申报书

2.2019年广西马铃薯优势区创建项目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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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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