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4日    浏览次数:2446    文章来源:自治区商务厅    文章作者:

《广西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政策解读

2018年8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桂政办发〔2018〕103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互联网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发展契机,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大力发展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数字经济。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壮大电子商务产业,加快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广西电子商务交易额从2013年的1266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7056亿元,年均增长53.3%,最终消费对全区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0%左右,成为拉动全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数字广西建设,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行动计划》作为数字广西建设“1+N”系列配套文件之一。

一、主要亮点

(一)确定奋斗目标。2020年,实现全区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突破1万亿元,年均增长20%;其中网络零售额力争达到20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以上。

(二)构建比较完善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

一是建设农产品上行为主、工业品下乡为辅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快建设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体系,推进快递企业以合作模式向农村末端市场布局,推进快递网络向下延伸,与供销、交通等服务站点实现行业资源和产业链之间的深度融合。到2020年争取全区乡村快递物流服务覆盖率达80%以上。

二是建设智能化水平较高的城市快递物流体系。加强大数据、云计算、机器人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领域应用,大力推进库存前置、智能分仓、科学配载、线路优化,鼓励快递物流企业提升快递物流装备自动化、专业化水平。构建层级合理、规模适当、匹配需求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网络体系,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城市社区规划。

(三)打造电子商务内外贸易两大服务平台。

一是构建广西特产电商服务平台。以自治区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抓手,建设省、市、县、乡村四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各级、各类农村电子商务平台资源,实现全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电商精准扶贫数字信息交换、汇集。推动农村流通现代化,带动农产品批零市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共建网上购销渠道,培育农民网商,推动农产品网上交易,促进产销对接。到2020年,农村网络零售额超过3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

二是构建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大力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南宁)试点建设,进一步加强南宁渠道作用,构建面向东盟、辐射我区与西南中南地区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推进跨境电商线上“单一窗口”、线下“综合园区”和“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信用、统计监测和风险防控”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打造跨境电子商务总部基地,逐步形成面向东盟、走向全球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到2020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占进出口总额达到15%以上。

(四)电子商务新兴业态快速发展

一是打造一批智慧商圈。在南宁、柳州、桂林等商业基础较好的城市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体验式智慧商圈,促进商圈内不同经营模式和业态优势互补、信息互联互通、消费客户资源共享,提高商圈内资源整合能力和消费集聚水平。

二是推动消费提质升级。利用互联网创新商式,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应用虚拟现实、现实增强等人工智能新技术新服务,大力推广可穿戴、生活服务机器人等智能化产品,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是大力推进流通创新发展。商贸流通企业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电子标签等技术,拓展产品和服务消费新空间新领域。引领绿色消费,开展绿色商场示范活动,推动“互联网+回收”模式创新,打造绿色流通生态体系。

四是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社区。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与社区商业网点融合互动,依托信息化手段将社区服务资源进行线上线下整合,构建社区电子商务应用体系,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消费功能。鼓励社区便民直销点和各类生产、销售、服务企业通过社区服务网站为社区居民提供商品和服务,促进居民网上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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