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年来,特色小镇在各处拔地而起,是助力供给侧改革、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遗憾的是,不少特色小镇变成“政绩小镇”,重地产轻产业、重开发轻管理、重商业轻文化的现象比较普遍。如何对错误方向纠偏并跳出发展陷阱?
今天,《央视网评》推出“特色小镇怪象多”系列评论第五篇。
借着政策的红利,全国各地一时间吹起了特色小镇的“东风”。
政策是好的,但一到执行落地,就被不少人“念歪了经”。这两年,在特色小镇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不管小镇有没有特色都要“分一杯羹”的有之,不论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就强行上马的有之,土地财政、房地产开发老路“借壳”复出的有之……
时有发生的问题,不一而足的乱象,让部分特色小镇的开发科学性值得质疑,开发的必要性有待商榷。没有正确的初衷和方向,特色小镇的后续发展也难以为继。很多特色小镇在论证、申报、开发、上马阶段轰轰烈烈,干劲十足,一旦基础设施到位了,初具规模了,就开始走下坡路,可谓出道即巅峰,落成即顶点。
这些特色小镇为了一时利益仓促上马,重开发,轻管理和运营,形成过度开发、承载力长期超过负荷的局面,后劲不足的问题非常明显,正成为一些特色小镇的“致命伤”。
去年3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表示对已公布的两批403个全国特色小城镇、96个全国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开展定期测评和优胜劣汰。这种考核机制既意味着499个特色小镇如果没有后期管理和运营,就面临着被淘汰的危险,也意味着迈进特色小镇门槛就可高枕无忧的时代结束了,不重视后期管理运营粗放式发展的特色小镇之路行不通了。
一般来说,重开发、轻管理的发展模式对任何项目来说都是不可持续的“短命模式”。这就和抚养孩子一样,如果“只生不养”,孩子注定无法健康成长,最后会因为种种缺失引发悲剧。然而如此简单的道理,对于治理经验丰富的地方政府来说并不难懂。可依然出现重开发、轻管理的问题,这是扭曲的政绩观作祟、个人利益绑架了集体利益、病急乱投医所导致的恶果。
对于因重开发、轻管理而被淘汰的特色小镇,监督部门要落实责任,该追责的追责,该处分的处分。只有这样才能“杀鸡儆猴”“亡羊补牢”,不再让这种模式伤害特色小镇的健康发展。地方政府更要保持一份敬畏,需懂得手中的权力绝不是“加官进爵”的筹码,在特色小镇的发展浪潮中需要保持一份清醒和明白,不动歪心眼,不得“红眼病”,只有这样才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和人民的评价。
前期开发只是小镇成立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不顾及基础当然不行。但特色小镇能否真正活下来,关键还在于后期的管理和运营。只顾基础,没有后期的特色小镇必然混乱不堪、难以为继。所以,特色小镇建设是一个长期工程,要处理好开发与运营的关系,在最初始阶段就要做好顶层设计,预判后期管理运营的复杂难度和风险。
同时,小镇的管理和运营的主体并不能由政府大包大揽,也并不是一家开发商能完成的,需要借助社会的资源和力量,让更专业的机构和团队参与,特别是需要当地人才的广泛参与,才能确保运营正常而稳定。
这方面,我们可以学习日本六七十年代“造村运动”的成功经验。“造村运动”就是人才往大城市聚拢过程中,日本乡村提升自身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并且获得了明显成效。这其中,运营中的关键一点就是政府不以行政命令干涉,不指定生产品种,不统一发放资金,而是在政策与技术方面给予支持,同时注重培养地方人才,给大家提供多种培训考察机会,进一步提升人的主体性作用,让当地居民充满归属感,积极参与运动,发挥了当地的自主性,并摆脱了依赖性。
为了解决问题,国家发改委2018年底,发布通知,要求不再强调特色小镇的数量,而是强调质量。及时纠偏,重归“市场主导、自然发展”,特色小镇建设才能脚踏实地、因地制宜、释放生机。这个通知也恰好与“造村运动”的发展经验相类似,推动了特色小镇朝着市场主导、以人为本的方向发展。所以,有了政策的校正,推动特色小镇提质升级与优胜劣汰,优质的特色小镇也将会吸引更多人进行管理和开发,真正展现出特色小镇应有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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