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糖业发展办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170号)要求,通过组织申报、实地核验及审核推荐等程序,拟确定柳城县等7个县(区)为激励奖补对象,其中一等档次1名,二等档次2名,三等档次4名,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等档次:柳城县;
二等档次:青秀区、宾阳县;
三等档次:龙州县、扶绥县、玉州区、宜州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1年6月25日前向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书面反馈。联系电话:0771-2182873,电子邮箱:gxnystzz@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Powered By phpok.com Design by liu © 2015 广西农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 , All right reserved. 桂ICP备15005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