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我区累计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3亿多元(含中央资金13.65亿元),再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乡村振兴“加油”。
据悉,这笔资金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19.42亿元,支持村民通过“一事一议”方式,以筹资筹劳为基础的村内户外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二是美丽乡村试点建设资金3.79亿元,支持全区美丽乡村项目82个、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13个。三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7.21亿元,支持1441个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四是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补助资金0.5亿元,2021年广西首次获列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省份,依托试点项目建设和运行载体,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数字乡村,促进农民增收,改善乡村治理,积极探索创新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机制和模式。五是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试点资金0.8亿元,支持全区40个县市区(含自治区15个经济发达镇)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试点。六是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资金1.79亿元,中央对广西开展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给予一次性补助,支持广西农垦集团下属的23家农场公司用于供水、供电改造补助。
上一主题: 广西糖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
下一主题: 昭平 茶叶种植带动10万名群众增收
Powered By phpok.com Design by liu © 2015 广西农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 , All right reserved. 桂ICP备15005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