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批广西农业品牌(“广西好嘢”) 目录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6日    浏览次数:938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文章作者: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企业代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更多‘桂’字号优质农产品品牌,讲好‘广西好嘢’品牌故事”的工作部署,发挥农业品牌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经研究,按照自愿、公开、公正、公益原则,今年面向社会征集第四批广西农业品牌(“广西好嘢”)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

二、申报主体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主体,包括政府、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公益性组织。农业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主体(企业或合作社)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性,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在有效期内),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三、征集条件

一是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要求通过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或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持证单位为公益性单位;龙头企业农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HACCP、GAP等国际体系认证其中一项或多项;2020年度产业总产值2.5亿元以上;品牌在全区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二是农业企业品牌。要求企业主导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HACCP、GAP等国际体系认证其中一项或多项,2020年度企业销售额在2500万元以上。三是农产品品牌。要求通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HACCP、GAP等国际体系认证其中一项或多项,并在有效期内,2020年度单品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

脱贫地区农业品牌规模可降低20%以内参评。入选的品牌应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其余征集条件参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品牌目录制度(暂行)》(附件1)。

四、评价规则

本次品牌征集活动将采用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分相结合的形式,权重为公众网上投票占30%、专家评分占70%。

五、征集流程

(一)申请报名。品牌主体对照相关条件自愿申报,并提交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初审。

(二)择优推荐。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复核。市农业农村局对县(市、区)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研究提出推选意见。

(三)网络投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负责对各市报送的农业品牌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农业品牌将在广西农业农村厅官网、“广西好嘢”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上设置投票专区,进行网上投票。

(四)专家审议。邀请权威农业品牌专家组成评审顾问团,负责对入围品牌进行专家评审和调研。

(五)结果揭晓。综合专家审议和网上投票情况,形成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将在广西农业农村厅官网、“广西好嘢”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定并发布认定名单。

(六)发布授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在广西卫视、广西日报、今日头条等媒体发布认定品牌名单,并以适当方式举行授牌仪式。

(七)价值评估。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在新媒体矩阵上发布中国(广西)—东盟农业品牌价值和品牌影响力评估结果。

六、媒体宣传

在广播电视台、网络媒体、社交直播、自媒体矩阵等媒体矩阵平行发布认定品牌名单。

七、品牌权益

本次品牌征集活动将从荣誉认证、宣传推广、产品展示、IP授权四个方面为入选农业品牌赋能。

(一)荣誉认证:在自治区重大活动中颁发牌匾、证书;在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中给予加分。

(二)宣传推广:在自治区重要媒体发布征集结果;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全国头部新媒体、线上线下销售平台进行整合宣传推广。

(三)产品展示:在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上设立展示专区。

(四)IP授权:获选品牌将获得与广西农业品牌IP“广西好嘢”联名的机会,授权使用“广西好嘢”农业品牌形象总体标识;有机会参与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等流量活动品牌的IP授权合作。

八、报名方式

由各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寄送申报材料。请各市于2021年9月20日前,通过邮寄和电子邮箱两种方式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一)电子版(申报书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对照《申报书》指标的相关说明证明材料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商标注册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质复印件。上述资料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gxnyscc@163.com。

(二)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和产品样品(一式两份)邮寄到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1414办公室;联系人:谢意苹,联系电话:0771-5858236、15277081070。

九、工作要求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迅速行动,广泛动员,加强指导,帮助品牌主体准确理解工作要求,正确填报相关材料;要对照农业品牌定义、类别和主体条件、品牌条件、产品条件,以及优先征集项和不予征集项等,加强材料审核,研究提出推选意见,积极组织和指导申报单位开展品牌申报工作。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要坚持好中选优,加强对县(市、区)报送材料的复核,研究提出推选意见。要对照申报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审查和复核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重点择优推荐一批当地具有较高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农业品牌。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联系。联系人:陈婧、谢意苹,联系电话:0771-2182553、0771-5858236。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品牌目录制度(暂行)

2. 广西农业品牌目录申报书

3. 市农业品牌目录申报汇总表

4. “广西好嘢”公众号二维码

(下载附件请点击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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