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耕地的红线屡遭破坏,严重危害着咱们的粮食安全。为了保证粮食作物的种植和充足的粮食供应,在很早以前,国家就开始规划基本农田。
为了保护农业用地,防止出现破坏,国家对擅自改变农用土地使用性质的行为是严格禁止的。可能有很多农民认为自己不知道农业用地的范围是什么,也不知道改变耕地的用途是违法的。所以,今天给大家普及一下什么是农田五不准。
一、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果林业和搞林粮间作。
由于这些年许多农村人开始外出务工,留在农村的劳动力越来越少。但是为了避免土地的荒废,许多农民将土地用来栽种果树或者其它的树种。而这种行为是不被政策所允许的。
二、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破坏耕地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有些农民将自己家的田挖成塘,用来栽藕或者养鱼。也有农民将自己的土地用来搭建鸡舍或者建养猪场。确实这样能让土地的产值大化,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改变基本农田的使用性质。
三、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建设。
老百姓都希望道路能修到自己的家门口。但是在修路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的就是不能占用任何的基本农田。
四、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
退耕还林可以改善生态环境,保持水土。但并不是任何地方都可以退耕还林的,尤其是基本农田更是不允许用来栽种树木。
五、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不准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
除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任何非农业建设项目都不能占用基本农田。所有占用基本农田用作其它用途,都是违法的行为。
以上这五点,就是基本农田的“五不准”,希望大家能多了解关于农田的基本信息,厘清农业执法范围,避免在宅基地和农田管理中不知不觉中越位执法。
上一主题: 【冷知识】关于农产品免税的解读详解
下一主题: 国务院发文!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
Powered By phpok.com Design by liu © 2015 广西农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 , All right reserved. 桂ICP备15005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