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广西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3日    浏览次数:849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章作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印发广西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
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发〔2022〕2号)

 

自治区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广西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实施方案

广西是我国重要的森林资源富集区、森林生态优势区和林业产业集中区。为高水平打造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样板,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决定共建广西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为扎实推进共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广西优质森林资源富集区、森林生态功能优势区、林业产业集中区、林业开放发展核心区的优势,坚持生态与产业、绿色与富民、创新与服务、发展与市场相融合,做优特色产业、做强优势产业、做精新兴产业,打造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高地、林业创新绿色发展标杆、林业促进乡村振兴样板、林业开放合作发展典范。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发展林业生态产业和循环经济,促进绿色转型、成果共享,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坚持质量第一、创新发展。强化机制改革、技术革新、模式创新,优化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投入。坚持集群集约、集聚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优质、生态、安全、高效的林业供给体系。坚持协调高效、融合发展。以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为导向,用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先进标准引领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坚持市场导向、开放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二、建设目标

2025年,力争广西在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生态功能稳步提升的同时,林业产业结构更加优化、木材供给更加充足、创新能力更加突出、一二三产更加融合,林业产业总产值规模突破1万亿元,其中木材产量达到5000万立方米以上,油茶籽产量超过100万吨,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到7000万亩,林业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基本建成森林生态美、林业产业强、林区百姓富、生态文化兴的现代林业强区。

三、总体布局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家重大战略要求,积极构建“一带、两链、三区、四圈、多点”的现代林业产业发展格局。

“一带”:西江沿江木材生产加工产业带。以西江沿线百色—河池—南宁—来宾—贵港—玉林—梧州—贺州为轴,以崇左、柳州分别为左右两翼,建设重点木材生产加工产业带。

“两链”: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进口木材贸易加工链。以南宁、柳州、崇左、钦州、防城港、玉林等为核心区域,覆盖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一湾(北部湾)一江(西江)进口木材贸易加工产业集群。广西北部湾沿海林浆纸一体化产业链。以钦州、北海、防城港为核心区域,重点建设生态种植、制浆和造纸基地。

“三区”:以桂林、柳州、贺州等为重点的桂东北竹材加工集中区,以河池、百色等为重点的桂西北木本油料产业集中区,以玉林、梧州、防城港等为重点的桂东南香精香料产业集中区。

“四圈”:环绿城南宁森林旅游康养圈、环西江森林旅游康养圈、环粤湘森林旅游康养圈、环北部湾森林旅游康养圈。

“多点”:依托六万大山、九万大山、十万大山等山脉走向,多点布局林下经济重点发展基地。

四、主要任务

(一)大力提升木材供给能力。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持续提高主要造林树种的良种覆盖率,提高育苗、整地、造林、抚育、采伐等营林作业机械化水平,培育大径材和珍贵材,建设一批“万元林”基地。实施桉树科学经营工程,创新推广定向培育、林地土壤肥力维持等经营技术,增加林分生物多样性,促进桉树高产、高质、高效发展。实施国家储备林“双千”计划,推广“县级人民政府+区直林场(国有林业企业)”等合作方式,丰富国家储备林金融产品,拓宽项目资金用途,探索国家储备林新型产权模式和经营模式,到2025年力争广西国家储备林项目贷款余额达到1000亿元,新建国家储备林1000万亩,“亩产万元林”规模达到100万亩以上。

(二)大力发展木本油料产业。深入实施“千万亩基地、千亿元产值”的油茶“双千”计划,建设国家油茶良种繁育基地。加强油茶低产林改造,实行新造林100%良种、100%使用2—3年生良种大苗、100%花果苗3个“百分之百”标准,建设500个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基地。组建油茶“乡土专家”专业服务队,培育油茶专业合作社、经营大户、龙头企业,提高油茶种植产出水平。提高油茶精深加工水平,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生产山茶油系列洗护用品和相关药物、保健品,建设油茶产品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打响“广西山茶油”区域公共品牌。积极发展核桃产业,推广核桃高产栽培集成技术,培育核桃单产“千元树”,建设一批核桃加工集聚区。稳步发展澳洲坚果,建设一批集育苗、种植、加工于一体的核心园区,打造“广西好嘢”坚果品牌优势区。

(三)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加快推进林业种业振兴,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及良种选育,以松、杉、桉及其他乡土珍贵树种良种优选、培育为重点,建设一批林草种质资源库,优化布局一批保障性苗圃。加快培育和发展茉莉花、金花茶、罗汉松、桂花、三角梅、兰花等广西种苗花卉优势品种,种苗花卉生产面积达到180万亩。加快推进林下经济“种植(养殖)基地+龙头企业+产品深加工”一体化建设,大力发展金花茶、铁皮石斛、灵芝、竹笋等林下特色产品和林下道地药材。加快打造一批集居、养、游、医、教、文、研等功能于一体的森林康养精品园区和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培育壮大“广西森林康养长廊”、“壮美广西生态旅游”品牌。

(四)大力推进木竹加工提档。建设一批百亿元级、五十亿元级、十亿元级林产加工产业园区,引进一批林产加工龙头企业、头部企业落户园区。提升人造板质量,推进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企业技改升级,提高定向刨花板、木竹结构材产能比例,增加生态家具板、装修饰面板产量,创新研发高端无醛板、木塑复合材料。大力发展高端绿色家具家居产业,扩大高端木材进口、夯实原料基础,引进高端木竹家具、木地板、木门等领域国内外知名企业,发展智能化定制家具生产模式,孵化培育木结构、户外木制品等新兴产业。推进笋竹精深加工,发展高性能重组竹竹具工艺、竹雕工艺、竹编工艺。到2025年,广西人造板年产量达到6500万立方米以上。

(五)大力发展林化医药产业。建设一批覆盖香精香料主产区的高产高效基地,引进莽草酸、血竭、八角多糖、肉桂多酚等生物制药产品生产企业,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八角、肉桂、松脂、沉香等香精香料生产及出口核心基地。建设一批林浆纸生态原料基地,大力发展化学木浆、机械木浆、竹浆等浆种,优化生产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功能性纸和纸板,打造广西北部湾沿海林浆纸一体化产业集群。依托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推动蛇养殖药用转型,建设集养殖、科研和成果应用于一体的实验用猴繁育利用基地,建设蒜头果、金毛狗脊等药用野生植物培育基地,打造林业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五、政策支持

(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单独赋予其他省区的支持政策同等适用于广西,并支持广西先行先试;广西区内赋予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文化和旅游、自然资源、中医药、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支持政策同等适用于林业。

(二)支持广西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林业类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发广西国家储备林专项信贷产品,加大对广西林业产业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支持力度。

(三)支持广西林区道路、管护用房等配套和附属工程建设与维护,加大林产品初级加工、仓储冷链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力度。

(四)支持广西培育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和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对特色园区企业引进关键先进设备按规定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林业企业购买单板等按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五)探索建立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指导广西编制林业碳汇发展中长期规划,推动自治区、市、县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支持开展区域性林业碳汇交易。

(六)支持广西开展国有林场“一场两制”改革试点。允许国有林场突破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建立健全国有林场经营利润按规定比例提取后用于职工奖励的激励机制。下放药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口等行政许可审批。支持开展人工商品松林改培试点,下放审批权限。

(七)支持广西重大项目建设使用林地需求,适度保障重大林业产业项目使用林地定额;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实行“先补后占、占一补一”,抵减年度使用林地定额。对林业产业重大建设项目,分批分期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

(八)支持广西在不突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前提下,创新桉树等人工商品林采伐限额使用调节机制和采伐审批制度,允许广西自行确定集体人工商品林采伐类型和主伐年龄。

(九)支持广西建设国家香精香料创新高地、国家林业重点实验室、国家林业科技园区、国家林草装备科技创新园;支持广西建设自治区实验室,加强人工林培育利用、木材精深加工、现代林草种业、特色香精香料、木材采运机械化等重大科技攻关。

(十)支持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林产品及木制品展、中国(南方)花卉苗木交易大会、中国—东盟林业合作论坛以及广西“两山”发展论坛、家具家居博览会、迎春花市等重要展会。

(十一)支持广西高端绿色家具家居产业聚集区申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支持建设中国—东盟(南宁)林产品交易中心等林产品交易市场。

(十二)建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广西林业干部双向锻炼交流、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六、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广西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林业局,具体负责推进广西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

(二)强化督促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本方案各项措施落实。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广西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督导工作落实,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评估宣传。建立考核体系和客观反映广西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建设进展情况的监测评估体系,对建设情况实行年度评估。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广西经验”,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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