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正式启动2023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工作。
一、主要投资领域和方向
2023年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投资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推进广西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兴旺和一二三产融合,重点投向粮食、牛羊、渔业、茶产业、中药材等优势产业发展和农业全产业链开发,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园、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强镇、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农业园区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能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体系建设、农作物病虫害及动物疫病防控、地理标志农产品全产业链保护开发等农业基础支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村“三变”改革、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成果提升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农村改革,以及农业对外合作、农村能源建设等其他方面。其中,粮食生产激励资金、农业全产业链开发、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肉牛肉羊(奶水牛)生态养殖示范建设、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等部分项目另行组织储备;其余项目按照工作任务下达。
二、项目资金补助方式
2023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财政资金补助方式分为以奖代补、直接补助、先建后补和贷款贴息4种,申报主体可根据项目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选择适当的补助方式。
三、优先和重点扶持的对象
1.项目所在地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的重点或优势地区、自治区特色农业现代示范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湘江战役主要贡献县、距边境线0—20公里范围县(市、区)、平陆运河经济带。
2.项目所在地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申报项目,可适当降低申报条件。
3.入选国家和广西农业品牌目录的品牌产品、企业,获得绿色、有机、地标认证或登记的农产品。富硒农产品开发项目。
4.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农产品网络营销师、乡村企业家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项目。
5.申报主体为近3年获得国家、自治区表彰的种粮大户、粮食合作社,获自治区级以上示范社称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治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益农信息社,或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自治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农业企业。
6.项目实施主体与农民建立有较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或与村集体经济发展联系密切,村民或村集体增收成效明显的项目。
7.以往年度获得的各级财政部门补助资金能够规范使用,实施的项目如期完成并且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8.大力推广“高标准农田+”模式,在符合耕地种植用途管制条件的情况下,在已建成或近期将要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域范围内实施的项目(至少种植一季粮食)。
温馨提示
县区向市级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请需要申报的项目业主及时联系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了解报送截止时间,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附件下载: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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