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下达2023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共计6.07亿元,比2022年同期增长10.3%。涉及全区14个设区市99个县(市、区),项目涵盖推动边境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培育特色产业,支持民族特色村寨整村规划建设、民族村寨廊带建设、集中连片民族村寨整体规划建设,推动民族村寨整体面貌提升,特色建筑保护利用,实施“云上民族村寨工程”,培育壮大民族文化旅游业,促进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等。
资金分配向重点工作倾斜
突出支持兴边富民行动创新推进试点工作,对6个兴边富民行动创新推进试点所在县(市、区)按每个试点200万元给予支持。对59个民族乡所在县(市、区)按每个民族乡30万元给予倾斜支持。对2023年举办逢十周年县庆的隆林各族自治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各给予400万元资金支持。对2023年举办逢十周年乡庆的灵川县大境瑶族乡、防城港市防城区十万山瑶族乡、平南县国安瑶族乡各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
资金分配向民族特色产业倾斜
中央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用于产业的比例不低于60%,且不低于2022年水平。支持民族特色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工作,给予7个县(区)各100万元资金;支持民族手工业,如民族服饰制作、民族刺绣、舞狮技术和狮头制作、贝雕工艺、坭兴陶技艺等融合创新发展,给予15个县(区)各30万元资金;支持联农带农民族特色产业发展,给予30个县(市、区)各8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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