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4日    浏览次数:712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文章作者:吴付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更加注重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涵养求真务实、团结奋斗的时代新风”。2022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必须站在勇于自我革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高度,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意见》的重要要求,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在勇于自我革命的实践中所形成的坚定文化自信和高度文化自觉,进一步明确了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历史使命。各级党组织必须在深刻认识和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持反腐败政治定力”重要指示精神的基础上,统筹谋划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方法路径,积极构建廉洁文化建设矩阵,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内在支撑。

坚持思想“育廉”,夯实廉洁文化建设根基

理想信念是立党兴党之基,也是共产党人的安身立命之本。实现民族复兴,既需要强大的物质力量,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许多被查处的党员、干部抵御不住各种诱惑,最终走向腐化堕落,从根本上来说都是因为背离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意见》将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作为首要要求,就是要推动从源头上解决好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各级党组织要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通过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推动党员、干部系统掌握、贯通思考、学深悟透,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员、干部要发挥创新理论引领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重要作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维护核心、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转化为踔厉奋发、担当作为的价值操守,转化为拒腐防变、清正廉洁的自觉追求,转化为公私分明、甘于奉献的实际行动;树立正确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做到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从思想根源上增强廉洁从政的政治定力、怀德自重的抵腐定力,对照初心使命,时刻自重自省,常修常炼、常悟常进,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坚持文化“润廉”,拓展廉洁文化建设内涵

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百余年来之所以能取得今天的成绩,不仅是因为拥有强大的真理力量,也是因为拥有崇高的形象和威望。这种形象和威望源自我们党始终以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自觉推进自我革命,始终将清正廉洁这一高尚品质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并由此形成了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甘于奉献等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建设廉洁文化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将“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单列一项,党的十九大修订通过的党章将“清正廉洁”作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予以明确,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持续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的鲜明导向。

社会风气形成的过程中,文化的影响不可或缺。《意见》要求从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目的就是要使文化这一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发挥启润心智、涵养人心的重要作用,促进党员、干部在“润物细无声”之中养成行动自觉,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进而织密倡廉促廉、反腐防腐的思想防线。各级党组织要立足各地区各部门发展实际,深入挖掘并整合利用身边的红色资源,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开展形式丰富的基层廉洁文化建设活动为载体,形成多样态、有层次、重参与的廉洁文化氛围,增强廉洁文化的影响力和约束力。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为政以德、正心修身、勤政廉政等传统廉洁文化精华,提升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文化自觉,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保持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

坚持制度“强廉”,健全廉洁文化建设机制

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任务,必须全方位发力、多维度推进。推动廉洁文化建设落地生根,不能仅仅依靠纪检监察机关,也不能将其限定为形式上的宣传教育,而是要动员各种力量、统筹各种资源,最终达到引领价值、约束行为、净化环境的综合效果。《意见》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担负起廉洁文化建设的政治责任,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布局进行谋划,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命题,为织密廉洁文化建设责任体系、健全廉洁文化实践机制明确了目标方向。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明确廉洁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确保责任明确、任务到人,推动廉洁文化建设与理论学习、宣传阐释、党员教育、家风建设等工作同频共振、一体推进,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各级组织部门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开设党史专题课、特色课,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各级宣传部门可通过设立课题、组织研讨等方式加强对廉洁文化的深度解读和理论阐释,依托各类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清廉文化宣传宣讲,培树勤廉兼优先进典型;各级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能动性,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廉洁文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活动的要求,努力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社会风尚,形成推进党风、政风、社风、家风、民风一体化建设长效机制。

坚持创新“倡廉”,丰富廉洁文化建设载体

“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廉洁文化不是静态的,也不是被动的,可以依托多元载体广泛传播,也可以在与受众的深层次互动中延展自身的内涵。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意见》指出“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传播廉洁文化,丰富廉洁文化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拓展利用廉洁文化资源”,其意就是要在“术”的层面上摆脱说教化、灌输化的倾向,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廉洁文化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让廉洁文化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入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心中。

各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要深刻把握全媒体时代的特点,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的传播优势,将传统媒体的严肃性、权威性同新媒体的时效性、互动性有效整合,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注入新的生机活力,不断扩大廉洁文化的覆盖面和辐射面。大力挖掘红色文化、传统文化以及本土特色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充分利用优势资源、搭建优质平台,推动不同文化形式相互融合,为优秀文艺作品提供良好的创作土壤。在统筹公共文化载体的基础上,通过因地制宜建设廉政教育基地、开办廉洁文化专题展览等方式,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先进人物的故事,以生动鲜活的方式“化虚为实”,打造融思想性、艺术性、教育性于一体的文化阵地,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坚持监督“护廉”,守住廉洁文化建设防线

廉洁文化是社会主义廉政实践的精神产物,需要通过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其拓展适合生长的政治空间。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意见》提出“把廉洁要求贯穿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之中”,就是要通过强化形势教育、纪法意识、警示震慑、示范引领,发挥廉洁教育的基础作用,形成既重能力又重品行,既重政绩又重政德,奖惩并举、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良好政治生态。

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立行并举”,把抓好廉洁文化建设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寓于各地区各部门事业发展全过程,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廉洁文化建设成效作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牢固树立抓好廉洁文化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紧盯“关键少数”,对处在成长成才关键阶段的年轻干部严把教育监督关,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系统梳理党中央关于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精准把握主责单位、行业、地区及领域廉洁文化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特点和职责任务,建立健全监督任务清单;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实现从有形监督向有效监督深度转变,为廉洁文化建设保驾护航;充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成果开展纪法教育,针对不同对象、不同领域分级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做到对症下药、靶向治疗,推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秉公用权、清廉从政的价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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