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农民合作社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
2022年度自治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名单的公示
按照《全区农民合作社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示范家庭农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主体申报、县级审查、市级复核、全区农民合作社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复核评审,拟认定广西横县陶圩镇黄氏晶品走地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等222家农民合作社为2022年度自治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南宁市兴宁区坛众家庭农场等199家家庭农场为2022年度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如对公示对象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8月2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全区农民合作社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邮寄信函以邮戳为准)。邮寄(送达)地址:南宁市青山路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行政办公楼1514室;联系电话:0771-5829707。
干部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1.2022年度自治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公示名单
2.2022年度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公示名单
全区农民合作社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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