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60个县(市、区)获通报表扬,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浏览次数:472    文章来源:广西头条    文章作者: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厅印发《关于2023年度全区粮食生产激励结果的通报》,对2023年度粮食生产成效突出的60个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根据相关文件,上榜的县(市、区)有望获得200万—500万元或150万—300万元的资金奖励。

广西这60个县(市、区)粮食生产成效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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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占全区获奖县区的五分之一

根据2023年度全区粮食生产激励结果的通报,桂林市灵川县、永福县、灌阳县、平乐县、兴安县、全州县、象山区、阳朔县、资源县、荔浦市、恭城瑶族自治县、雁山区共12个县(市、区)获得通报表扬,占全区获奖县区的五分之一。其中,灵川县在粮食主产县(市、区)激励名单中名列第一;象山区、阳朔县在非粮食主产县(市、区)激励名单中分别获得第一名、第二名的好名次。

2023年桂林市粮食生产喜获丰收,在圆满完成粮食生产任务同时,实现面积和产量双增长。同时,该市积极开展水稻玉米高产攻关行动,有效提高了粮食单产,该市粮食单产为350.4公斤/亩,同比增加1.5公斤/亩,增幅为0.42%、全区排名第二。

玉林市6个县(市、区)上榜

玉林是广西农业大市,也是国家级水稻制种基地,2023年粮食单产保持全区第1位。玉林市有福绵区、博白县、兴业县、北流市、陆川县、玉州区共6个县(市、区)获得通报表扬。

柳州市、崇左市各有5个县(市、区)上榜

柳州市有柳城县、融水苗族自治县、柳江区、融安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共5个县(市、区)获得通报表扬。其中,柳城县在粮食主产县(市、区)激励名单中名列第三,该县有“桂北粮仓”的美誉,近年来,当地积极推动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引进优良品种,提高培育种植技术,不断推进水稻种植标准化、规模化,实现水稻增产、群众增收。

崇左市有天等县、宁明县、龙州县、江州区、扶绥县共5个县(市、区)获得通报表扬。2023年崇左市市粮食播种面积175.37万亩,同比增长0.16%;全年粮食总产量51.31万吨,同比增长0.25%;粮食单产292.6公斤/亩,同比增长0.08%,实现粮食面积、总产、单产“三增长”的目标。

广西下达激励资金助力粮食生产

2022年1月,经自治区政府同意,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生产激励办法(试行)》(简称《激励办法》),对粮食生产成效突出的县(市、区)进行激励。

按照《激励办法》,每年度粮食生产激励县(市、区)名单和激励金额依据上年度各县(市、区)粮食生产综合评价评分结果确定。激励名额和奖补标准根据年度自治区财政资金安排和粮食生产情况确定。

对粮食生产综合评价总评分排名靠前的粮食主产县(市、区)(粮食播种面积3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10万吨以上),分档次给予200—5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排名靠前的非粮食主产县(市、区),分档次给予150—300万元的资金奖励。

按照修改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生产激励评价评分标准》(桂农厅发﹝2023﹞27号)要求,评分内容包括粮食播种面积、粮食单位面积产量、早稻面积、粮食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和奖惩事项等方面。

据介绍,激励资金可用于与发展粮食生产密切相关的工作,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确定,具体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备案。重点用于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粮食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示范推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励以及粮食生产物化补助、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控、粮食生产功能区管理、规模化粮食生产基地改造、撂荒地治理、耕地“非粮化”管控、耕地土壤安全利用、耕地质量提升等方面。其中,用于扶持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的资金不低于激励资金总额的10%。不得用于部门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与粮食生产无关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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