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业市场与信息化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17日    浏览次数:1672    文章来源: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文章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机关相关司局,其他有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十二五”农业市场与信息化工作,研究部署“十三五”期间农业市场与信息化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我部决定召开全国农业市场与信息化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4年和“十二五”期间全国农业市场与信息化工作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当前农业市场与信息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交流典型地区的经验和做法,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部署“十三五”期间农业市场与信息化工作。

  二、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15年9月7-9日,9月7日报到,会期一天半,9日下午返程。

  2.会议地点:重庆市荣昌区拓新·瑞尔大酒店(重庆市荣昌区北部新区昌龙大道39号,023-46277777)。

  三、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口一级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水产局分管市场与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和市场信息处处长,农业部有关司局同志,有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协会主要负责同志(名额分配见附件1)。邀请有关部委相关人员参加。

  四、有关要求

  (一)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交市场与信息化工作典型交流材料。交流材料应围绕市场与信息化工作的某个方面,总结本地区的经验和做法,提出推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总结交流材料一式两份,请于8月24日前报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综合处(同时发送总结交流材料电子文档)。

  (二)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将从各地上报材料中,筛选确定8家省级农业部门作大会典型发言,10家单位作大会书面发言。各发言单位需提交书面交流材料。

  (三)各单位填写会议回执(见附件2),于8月28日前传真至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综合处。同时,传真至重庆市荣昌区农委。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联系人:张天翊、彭建旗

  电话:010-59193145,59193141,13910156651

  传真:010-59193154

  邮箱:scszhc@agri.gov.cn

  2.重庆市农委联系人:娄宇芳

  电话:023-89133106,18580867050

  3.重庆市荣昌区农委联系人:周晓林

  电话:023-85265056,13883813173

  传真:023-85265035

  邮箱:253683922@qq.com

  附件: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2.参会人员回执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8月12日


附件:

附件1: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 :会议代表回执.doc
农办市〔2015〕15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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