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意见
(桂政办发〔2015〕9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转变我区水稻生产方式,发挥农业机械化在提升水稻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的作用,促进我区粮食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水稻是我区第一大粮食作物,常年播种面积在3100万亩左右、总产量约1200万吨,在全国30个水稻生产省区中分别排列第7位和第8位。但是我区水稻生产面临着机械化水平偏低的突出问题。从作业水平上看,2014年我区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只有67.3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51个百分点。从生产环节上看,2014年我区水稻耕整地、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为95.05%、77.24%,只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而机械化插秧水平仅为20.4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7.56个百分点。此外,我区水稻机械化烘干工作才刚刚起步。因此,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不高已成为制约我区水稻稳产增产进而影响全区粮食安全的重要因素,亟需进一步转变我区水稻生产方式,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我区水稻综合生产能力和竞争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以及《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农机发〔2015〕1号)精神,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为目标,以水稻主产县(指粮源基地县,下同)为重点,以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为着力点,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技术转化升级,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提升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增强水稻生产综合能力,确保我区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坚持行政推动,加强政府扶持和政策引导,提高公共服务和保障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优化装备结构,提升作业水平。坚持农机农艺融合,建立良种良法相配套、农机农艺相融合的工作机制和技术路线。坚持示范带动,加快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应用。坚持重点突破,全力攻克水稻育插秧、烘干、病虫防治等薄弱环节,着眼生产全程,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区水稻生产的耕、种、管、收、烘干等机械化作业完成升级换代,形成水稻稳产高产机械化生产模式,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其中水稻耕整田机械化水平95%以上、水稻栽植环节机械化水平达到50%以上、水稻收获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水稻植保机械化取得明显进展。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水稻育秧、插秧、烘干、病虫防治等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主攻水稻标准化育秧和机插秧,重点推广应用水稻播种成套设备、规模化育秧模式,推进标准化育秧工厂、育秧中心建设,实现手工育秧向机械化育秧、一家一户育秧向商品化集中供秧转变。大力推广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扩大机械化插秧应用面积。扶持建设稻谷烘干中心,推广应用烘干成套设备和技术,提高稻谷干燥处理能力和机械化水平。加大水稻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力度,积极推进水稻订单机耕、订单育秧、订单机插、订单机收、订单烘干、专业化统防统治和跨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模式,探索水稻生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市场化、全程机械化发展道路。
(二)加强水稻生产机械装备建设。按照技术先进、科学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原则,稳定增加水稻生产现代农机装备总量。50个水稻主产县重点发展大功率、高性能、复式作业、航空作业等机械。非水稻主产县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适应性强、多功能作业、中等功率机械。丘陵山区县重点发展轻便、耐用、低耗的中小型作业机械。全区水稻生产形成作物、机械和种植模式相互适应的装备结构、产业结构和服务结构,提高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和装备配套水平,促进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
(三)强化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服务。自治区成立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专家组,负责全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指导工作;市、县(市、区,以下统称县)相应成立由农机、农业等部门技术骨干组成的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指导组,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和技术人员咨询、指导、培训作用。围绕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制定技术方案,开展技术服务。加强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收获、烘干、病虫防治等主推技术和关键技术的培训,以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为重点,着力培养机械化育插秧作业能手和插秧机、植保机械、联合收获机等驾驶、操作、维修能手,提升农机手操作技能。明确乡镇负责农机推广工作的机构,在“十三五”期间解决乡镇农机推广办公业务用房建设问题,增加工作经费,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改善工作条件,配备摩托车等农机推广下村交通工具,提高农机推广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扶持和培育从事水稻生产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水稻生产组织化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四)大力推广应用减灾避灾机具与技术措施。立足于防灾抗灾夺丰收目标,农业、农机、气象等部门联合建立和完善灾害监测预警机制,为水稻生产及时提供预防旱涝自然灾害、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减灾避灾信息。依托水稻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组建农机应急作业队伍,引导开展跨区播种、跨区收获等农机作业。推广应用大型、高效植保机械,开展水稻病虫害机械化统防统治。推广应用排涝设备、节水灌溉和小型抗旱设备,增强抗旱排涝能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烘干设备、烘干技术和加工储藏技术,加快建立水稻机械化烘干中心和稻谷加工及储藏中心,提高水稻干燥处理、加工储藏机械化水平,减少水稻收获后不必要的损失。
四、主要措施
(一)支持建设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集中育秧中心。各级财政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相关涉农资金,重点支持建设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集中育秧中心,重点组织实施水稻育插秧“百千万”工程,有效突破水稻机械化育秧、插秧、烘干薄弱环节。通过支持融资租赁、提供融资担保、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支持水稻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一百个配套有稻谷烘干设备的大型工厂化育秧中心和一千个中型育秧中心,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发展一万个小型育秧中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形成大、中、小型工厂化集中育秧中心共同发展和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稳步提高的良好局面。同时,扶持建设两百个现代农机合作组织,逐步形成“育秧中心为龙头,现代农机合作组织为载体,规模种植大户为骨干,水稻种植户共同参与”的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推广模式。扶持研发水稻工厂化集中育秧基质,着力解决育秧基质难题,节约育秧成本,提高秧苗质量。
(二)支持创建全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大力推进广西粮食产业提升行动,支持创建全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自治区、市、县财政加大投入力度,重点发挥财政部门整合涉农资金的主体作用,大力整合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网改造升级等相关项目资金,统筹用于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倾斜支持50个水稻主产县建设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每个县至少建立1个2000亩以上相对连片的示范基地;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整村、整镇、整县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鼓励支持市、县创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重点支持创建全国和全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力争在示范县率先实现水稻生产耕、种、管、收、烘干全程机械化,为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树立典型。评审确定为全国和自治区级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的,优先安排承担国家及自治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整县推进项目、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扶持现代农机合作组织发展项目等重大项目。
(三)进一步落实各类扶持政策。进一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贴、农业技术示范推广项目、财政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扶持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建设发展,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大对水稻生产机械的补贴资金投入,购机补贴资金向水稻生产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倾斜,对购买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高效植保机械、秸秆粉碎还田机、烘干机械等,实行优先保证补贴。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原则,逐步实施水稻生产机械化育秧、插秧、烘干等关键薄弱环节的作业补贴和报废农机补贴政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进一步协调落实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免道路通行费的政策,推动水稻生产机械跨区域开展社会化作业服务。
(四)改善水稻生产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推进以适应机械化作业为目标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土资源和移民部门在土地整治、水利部门在农田水利建设、财政部门在农业综合开发、电力部门在农网改造升级等项目规划建设中,要重点推进农田“小块并大块”,配套建设机耕道路和机械下田作业道口,保证设施建设不影响机械作业,确保农田提水灌溉所需电力,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创造条件。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农村机耕道路、农机场库棚、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和烘干中心等纳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农用设施用地范围,在建设用地、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把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有成效。要通过督促指导、跟踪检查、信息交流、媒体宣传、绩效考核等一系列措施,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各级财政、国土资源、科技、水利、农业、农机、电力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
附件:全区粮源基地县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19日
附件:全区粮源基地县名单
一、广西列入国家800个产粮大县的县名单(15个)
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临桂区、平乐县、灵川县、武鸣区、隆安县、柳城县、鹿寨县、象州县、兴宾区、桂平市、平南县、钦北区
二、广西粮源基地县名单(35个)
南宁市(5个):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邕宁区
柳州市(1个):柳江县
桂林市(3个):灌阳县、阳朔县、荔浦县
梧州市(3个):藤县、岑溪市、苍梧县
北海市(1个):合浦县
防城港市(1个):防城区
钦州市(3个):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
贵港市(2个):港南区、覃塘区
玉林市(5个):博白县、北流市、陆川县、容县、兴业县
百色市(2个):靖西市、田林县
贺州市(5个):八步区、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平桂管理区、钟山县
河池市(3个):宜州市、都安瑶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崇左市(1个):天等县
上一主题: 农业部关于“镰刀弯”地区玉米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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