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十三五”期间 推进秸秆还田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14日    浏览次数:1575    文章来源:自治区农业厅    文章作者:

为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发展低碳农业和绿色增产,保障粮食安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十三五”期间,我区将进一步加大秸秆还田力度,现就推进秸秆还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秸秆还田重要意义的认识

农作物秸秆是宝贵的有机肥料资源,用来做肥料还田,不仅能够改良土壤、培肥地力、增加农作物产量、促进农牧产业发展,还能减少化肥使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乡村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秸秆还田,是培肥土壤、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可靠保障。秸秆不仅含有大量的有机质,还含有丰富氮、磷、钾及多种中、微量元素,秸秆还田后能有效地改善土壤的理化性状,促进土壤养分转化,提高土壤中有机质含量,提升土壤肥力,降低土壤容重,增加土壤孔隙度,减轻作物病害,提高作物产量,改善农产品的品质,对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二)秸秆还田,是节能减耗、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的重要措施。我区每年的秸秆资源量5000万吨左右(含蔗渣),如果全区秸秆的养分还田率达到60%,那么每年就大约有18万吨的氮肥(折纯,下同)、7.5万吨的磷肥、30万吨的钾肥施到田里面去,这对我区实现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的目标将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

(三)秸秆间接还田,是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水稻、玉米、甘蔗、蚕桑等作物秸秆可以喂养牲畜或生产食用菌、沼气后再还田,这种还田方式不仅达到了培肥土壤的效果,还可促进畜牧、食用菌等产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四)秸秆还田,是保护环境、实现生态乡村的有效举措。大力推进秸秆还田,可以有效地抑制秸秆焚烧,减少环境污染,让天空更蓝、空气更好、乡村更美丽。

二、明确推进秸秆还田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精神,深入贯彻自治区关于建设“美丽广西”的总体要求,将秸秆还田与耕地质量提升相结合,与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相结合,与生态乡村建设相结合,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乡村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2016年,全区秸秆还田面积达到3200万亩以上,2017年还田面积3400万亩以上,2018年还田面积3600万亩以上,2019年还田面积3800万亩以上,2020年还田面积4000万亩以上。

三、推进秸秆还田的重点工作

(一)以抓好大宗作物秸秆还田为落脚点推进秸秆还田。水稻、甘蔗、玉米是我区的最主要农作物,三种作物的秸秆量每年大约有3000万吨(不含蔗渣),占我区秸秆资源总量的80%以上。抓好这三种作物的秸秆还田工作对推进我区秸秆还田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目前甘蔗叶的还田率不足1/3,应作为今后的工作重点加以推进。在还田方式上,水稻、玉米秸秆比较容易分解腐烂,可以覆盖还田或翻压还田,有条件的还要推广粉碎翻压还田;甘蔗秸秆比较难分解腐烂,可采取隔行覆盖还田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地方要采取粉碎后翻压还田。

(二)以转变秸秆还田方式为关键点推进秸秆还田。目前,我区的秸秆还田还是以一家一户的人工面撒还田为主,工作效率低,还田效果也不理想。因此,各地农业部门要积极推进秸秆还田方式的三个转变,以提高还田效率和效果。一是由人工还田方式向机械化还田方式转变;二是由整株还田向粉碎后翻压还田转变;三是一家一户的分散化还田方式向种植大户、合作社等组织的集约化、规模化还田方式转变。

(三)以秸秆生物化利用为创新点推进秸秆还田。水稻、玉米、桑枝等农作物秸秆是很好的食用菌基料,这些作物的秸秆用来生产食用菌不仅可以促进食用菌产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废弃的菌棒还可以用来继续还田,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当前,我区食用菌产业正蓬勃发展,各地要以此为契机,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并优先以农作物秸秆为食用菌基料,同时引导食用菌生产农户、企业把废弃的菌棒用于还田,从而推动秸秆还田工作。

(四)以农机农艺结合为突破点推进秸秆还田。目前,我区还存在秸秆还田机械少,农机与农艺不配套等问题,影响了我区秸秆机械化还田的推广应用。因此,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与农机等部门沟通、交流和合作。一是努力研发或引进适宜我区的秸秆还田机械,特别是收获与秸秆粉碎还田(打捆收集)一体机;二是积极探索农机农艺结合,通过改良农业机械或改进农作物种植技术,使农机与农艺相配套,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效率。三是要适时建立农作物收获机械准入制度,逐步推行收获机械必须配备秸秆粉碎或打捆相关设备的制度。例如,水稻收获机需配备秸秆粉碎还田设备,甘蔗收获机须配备捡拾打捆设备,以便日后还田或用于其它方面。

(五)以秸秆综合利用为着力点推进秸秆还田。以因地制宜、种养结合的原则,积极采用秸秆-牲畜养殖-能源化利用-沼肥还田、秸秆-沼气-沼肥还田、秸秆-食用菌生产-菌棒还田、秸秆-商品有机肥-还田等各种行之有效的秸秆还田模式,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同时,积极开展农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方式的合理搭配和有机耦合模式,实现既能秸秆还田提高地力,又能助农增收的目标。

(六)以实施示范推广项目为支撑点推进秸秆还田。根据2016年一号文件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规模推进稳产高产、生态友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要求,积极寻求政策和财政支持,争取立项实施以秸秆还田为主要内容的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土壤培肥工程、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等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秸秆还田新技术、新模式的示范和推广应用,推动全区秸秆还田工作。

四、落实秸秆还田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秸秆还田工作的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强化主体责任;出台配套政策,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职责,建立考核机制,严格奖惩措施;实行秸秆还田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乡镇和村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农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秸秆还田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扩大还田规模,提升技术水平,提高还田效率和还田效果。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制定相关政策支持秸秆还田工作。一是充分利用现有秸秆综合利用财政、税收、价格优惠激励政策,加大对秸秆还田的扶持力度。二是要按照农机补贴政策,把秸秆粉碎或打捆相关设备列入农机补贴目录。三是引导和鼓励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购买农作物收获机械时,配备秸秆粉碎还田或捡拾打捆设备。四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实施秸秆还田项目,充分利用每年不少于1元/亩标准投入的耕地土壤改良与培肥经费开展秸秆还田工作。统筹高产创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美丽广西”建设等项目资金支持秸秆还田。

(三)加强部门协作。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财政、农机、“乡村办”等部门交流沟通,争取资金支持,争取农机设备满足相关作业需求,通过部门间的紧密协作,整合各部门间的相关资源,共同推进我区秸秆还田工作。积极与环保、气象等部门的合作,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监管,推进秸秆还田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加强技术培训。各地要通过举办技术培训班、召开现场观摩会、发放技术小册子和明白纸等途径,加大秸秆还田实用技术推广和操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技术普及率。同时,还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学会协会、现有农村基层组织和服务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机作业和秸秆收储运规范培训,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实用成熟技术,提高农民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能力。

(五)加强宣传发动。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板报、宣传栏等载体开展秸秆还田和禁烧的专题系列报道,广泛宣传秸秆还田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以及露天焚烧的危害性,并采取面向基层、贴近农民、生动活泼的形式,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逐步提高广大农民秸秆还田的意识和自觉性。

(六)加强督促检查。秸秆还田是“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的重要考核指标,自治区农业厅将不定期派出工作组,依据《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广西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及其推进落实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2015〕64号)对秸秆还田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各市农业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措施,对所辖的县(市、区)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完成秸秆还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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