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必须改变财政支农工作观念、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支农支出结构,创新管理机制,强化农业投入机制,把市场观念全面引入到财政支农工作中去,不断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一、必须在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上突破。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财政框架的客观要求。当前,财政支农的工作重点要在优化财政支农结构上有所突破,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核心目标,调整财政支农结构,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产品科技含量,增强我国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一)在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突破。一要抓好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二要加快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建设的步伐,加强对沙土流失的治理,坚定不移地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不断改善我国生态环境,消除自然灾害形成因素。三是积极支持贫困地区的人畜饮水、村村通工程建设,采取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逐步改善贫困地区人畜饮水困难和泥巴路问题,消除贫困地区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的障碍因子。
(二)在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上突破。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是国家财政的重要职责,已经成为财政支农的重点,必须在支持力度和支持方式上有所突破。
(三)在支持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上突破。财政要通过资金或政策扶持,在培植运销大户、加工大户、农业经纪人以及中介、合作组织上突破,大力支持围绕农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服务主体;按照市场机制推进服务组织的实体化,增强服务功能,通过支持农业服务体系,逐步培育和扶持壮大一批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的中间经纪人和骨干龙头企业,形成政府财政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企业带动农户的新机制。
(四)在支持农村人力资本开发上突破。财政要积极支持开展以农民为对象的技术服务活动,实施长远的青年农民培训计划,形成新型农民群体;要积极研究支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跨区转移的途径和措施,支持培植树立一批科技推广典型,加速农业技术进步进程。
(五)在支持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建设上突破。财政部门要继续支持有关部门对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和修改、颁布、执行,加强食品仪器的检测检验以及检测设备的配套和完善;支持有害农业生产资料生产、流通的源头控制,全面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和品质,增强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
(六)在支持农村农业防灾抗灾体系上突破。积极支持重点农业病虫疫情及其它自然灾害的监测,要加大对农业病虫疫情监测的投入,严格控制病虫疫情的扩散和传播,提高我国农业防灾避灾能力。
(七)在支持扶贫开发上有所突破。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扶贫计划,积极筹集资金,整合扶贫资源,依据贫困因素,分别采取产业扶贫、改善区域环境、低保兜底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到2020年脱贫目标的实现。
二、必须在强化农业投入机制上突破。
(一)在科学界定划分政府财政与市场间的事权上突破。要拧紧公共财政支农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将财政支农中的直接投资逐渐从竞争性领域退出,转向公益性、基础性的服务性领域。对于公益性以及市场一时难以解决的领域,财政通过贴息、补贴、担保等办法,继续担负着引导、示范和保护功能,带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在突出对农业板块经济和区域性块状经济的拉动作用上突破。一方面财政通过财政性资金启动农业兴建公共工程项目,运用财政政策吸引和引导个体企业、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参与农业开发和建设农业项目来带动农业,从而推动区域性经济发展和繁荣;另一方面,落实国家农业政策和乡镇重点骨干企业扶持政策,通过财政贴息和租赁贷款等,进行有选择、有目的的重点扶持和投入来培育支柱产业,发展农业骨干项目,提供块状经济;鼓励乡镇外贸出口农产品来推动经济增长,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培植发展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和物质基础。
(三)在建立农业投入发展滚动机制上突破。一是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多种投入机制,增加农业自我投入。二是将农村和小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的有偿使用,以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收益的一部分用于农业开发和农业龙头企业的培植。三是通过发展相关产业的途径来反哺农业的办法,解决我国农业投入的“瓶颈”问题。
另外,必须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机制上突破。一是要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的新型财政支农支出预算管理新体系。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是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调查统计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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