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根据《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通知》(来政发〔2004〕54号)精神,为培育、发展一批有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全市农业产业化进程,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将申报来宾市第九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农业企业,应符合《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04〕211 号)明确的“来宾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标准”(附件1)。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申报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农业企业(含市直企业)按申报材料清单要求(附件2)组织申报材料。
申报程序:各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向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宣传并指导申报→企业向县(市、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提交有关材料→县(市、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汇总、初审→县(市、区)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讨论→报请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并行上报文→报送来宾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三、认定办法
由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对申报企业进行考察审核,形成考核意见,提交市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议,对评审合格的重点龙头企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被认定为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由市人民政府颁发“来宾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牌匾和证书。
四、申报时间
来宾市第九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请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和市属涉农企业务必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并将企业情况表和企业简介电子稿发至lbsjgcbgs@163.com。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中121号市国土局办公楼5楼501室,联系人:李秀媛、董卫洪,联系电话:6659105,传真:4298110。
五、其他事项
(一)来宾市2015年龙头企业申报工作中,由于申报企业总数和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数量过少,原申报企业不再单独组织评审,统一纳入2016年评审范围。其中,来宾市壮乡人蜂业有限公司和广西武宣百崖茶业有限公司因材料不全需补充并重新提交全套材料,其余已申报企业不再重新提交材料。
(二)本通知及附件可以在广西农业信息网—来宾(http://www.lbny.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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