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北海市农村致富带头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02日    浏览次数:1867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市辖县(区)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部门,涠洲镇政府: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市农村实用人才素质,根据《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北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北发[2015]8号)和北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海领航人才计划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北人才发[2016]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业发展实际,将开展2016年全市农村致富带头人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辖区范围内的农村从事种养殖业的农业企业负责人、合作社负责人、种养殖大户均可参加我市农村致富带头人的遴选。

  (二)名额分配

  全市共遴选10名左右人选。各县(区)可推荐2-3名人选,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为了优化全市农业致富带头人的培养结构,各单位在推荐人选时要注意平衡与已有人选的行业分布的关系。

  (三)遴选条件

  申报者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群众认可度高,在我市农村从事种养殖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带动周边30户以上农户致富且被带动农户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地农户人均纯收入20%以上,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种植业(含食用菌)。

  当年种植农作物面积在100亩以上;食用菌栽培面积在5000平方米或15万袋以上(符合其中一项),年产值60万元以上。

  2.林业。

  当年新造或更新种植除桉树以外的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用材林面积400亩以上;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5亩以上;林下种养500亩以上,且年产值100万元以上;花卉苗木面积在50亩以上,且年产值100万元以上(符合其中一项)。

  3.水产畜牧业。

  (1)水产养殖:持有合法的养殖证,池塘、浅海滩涂养殖面积300亩以上或工厂化、网箱养殖5000平方米以上,年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至少示范推广一项新品种新技术,无养殖产品质量事故发生。

  (2)畜禽养殖:猪存栏量1000头以上,年出栏量6000头以上;禽类存栏量3万只以上,年出栏量10万只以上;牛、羊年出栏500头以上(符合其中一项),且年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

  二、遴选程序

  (一)市辖县区农业、水产畜牧兽医、林业部门对遴选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二)符合条件的对象到所在县区所报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或直接登录“北海领航人才管理服务网”或“北海市农业信息网”下载《北海市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表》,并如实填写,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报送。

  (三)县区农业、水产畜牧兽医、林业部门和涠洲镇政府于2016年12月上旬开始受理申报,按照遴选条件严格把关,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并收集上报到市级对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由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送市农业局。申报时间至2016年12月31日截止,申报地点为申报者所在县区农业、水产畜牧兽医、林业部门。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于2017年1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汇总报送市农业局。

  (四)市农业局组织市农村致富带头人遴选工作评审小组成员,召开专门会议,对申报对象进行择优遴选,并对遴选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公布,并报请所需资助资金。

  (五)市农业局向每名遴选出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发放2万元的资金资助。资助资金报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由市财政局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工作要求

  (一)市农业、水产畜牧兽医、林业部门指导县区相关部门做好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和审核工作,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已经获得的市农村致富带头人资格,追缴资助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先进事迹,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

  (三)全市各级农业、水产畜牧兽医、林业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致富带头人管理,建立市农村致富带头人人才库,做好对农村致富带头人的教育、培养、使用和服务等工作。

  (四)加大对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培养力度,对遴选为北海市农村致富带头人的人员,将列入市直相关部门重点培养培训对象,通过课堂教育、远程教育、基地实训和外出参观考察等形式,分批、分层次开展各类培训,提高农村致富带头人的综合素质和双带能力。

  四、其他

  《北海市农村致富带头人遴选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文件及《北海市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表》的电子版可登陆北海市农业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gxny.gov.cn/beihai/)中“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联系方式:市农业局人事科 2055866

  附件:1.北海市农村致富带头人遴选办法(试行)

  2. 北海市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表

  

  

  

  

  北海市农业局 北海市林业局

  

  

  

  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016年11月28日

  

  

  

  

  

  

  ——————————————————————————————————————————————————————

  北海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印发

  附件1:

  北海市农村致富带头人遴选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北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北发〔2015〕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市农村实用人才素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致富带头人是指以种植业、水产畜牧养殖、林业为主要收入来源并取得显著成效,能够带动农民群众增收,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并得到群众认可的农村劳动者。

  第三条 农村致富带头人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充分考虑其产业规模、带头致富能力。

  第四条 农村致富带头人遴选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林业局配合组织实施,并由上述部门组成市农村致富带头人遴选工作评审小组。

  第二章 遴选范围和名额

  第五条 在我市辖区范围内的农村从事种养殖业的农业企业负责人、合作社负责人、种养殖大户均可参加我市农村致富带头人的遴选。

  第六条 每年开展一次农村致富带头人遴选工作,名额10名左右(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第三章 遴选条件

  第七条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群众认可度高,在我市农村从事种养殖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带动周边30户以上农户致富且被带动农户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地农户人均纯收入20%以上,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种植业(含食用菌)。

  当年种植农作物面积在100亩以上;食用菌栽培面积在5000平方米或15万袋以上(符合其中一项),年产值60万元以上,未出现过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2.林业。

  当年新造或更新种植除桉树以外的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用材林面积400亩以上;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5亩以上;林下种养500亩以上,且年产值100万元以上;花卉苗木面积在50亩以上,且年产值100万元以上(符合其中一项)。

  3.水产畜牧业。

  (1)水产养殖:持有合法的养殖证,池塘、浅海滩涂养殖面积300亩以上或工厂化、网箱养殖5000平方米以上,年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未出现过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2)畜禽养殖:猪存栏量1000头以上,年出栏量6000头以上;禽类存栏量3万只以上,年出栏量10万只以上;牛、羊年出栏500头以上(符合其中一项),且年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

  第四章 遴选程序和办法

  第八条 每年12月下旬,市农业局将遴选工作方案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同意后,由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联合发出遴选通知。市辖县区农业、水产畜牧兽医、林业部门对遴选工作进行广泛宣传。符合条件的对象到所在县区所报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或直接登录“北海领航人才管理服务网”下载《北海市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表》,并如实填写和报送。

  第九条 市辖县区农业、水产畜牧兽医、林业部门于次年1月上旬开始受理申报,按照遴选条件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并收集上报到市级对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于1月中旬前汇总报送市农业局。

  第十条 市农业局组织市农村致富带头人遴选工作评审小组成员,召开专门会议,对申报对象进行择优遴选。

  第十一条 市农业局对遴选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公布,并报请所需资助资金。

  第十二条 市农业局向每名遴选出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发放2万元的资金资助。资助资金报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由市财政局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五章 管理与服务

  第十三条 市农业、水产畜牧兽医、林业部门监督和指导县区做好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和审核工作,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已经获得的市农村致富带头人资格,追缴资助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 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先进事迹,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

  第十五条 全市各级农业、水产畜牧兽医、林业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致富带头人管理,建立市农村致富带头人人才库,做好对农村致富带头人的教育、培养、使用和服务等工作。

  第十六条 加大对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培养力度,对遴选为北海市农村致富带头人的人员,将列入市直相关部门重点培养培训对象,通过课堂教育、远程教育、基地实训和外出参观考察等形式,分批、分层次开展各类培训,提高农村致富带头人的综合素质和双带能力。

  第六章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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